蒲城县医疗保障局 2019上半年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我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3月5日挂牌成立以来,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蒲城县县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我县医疗保障工作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中心工作和省市医疗保障工作相关安排部署,坚持以人民群众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按照“保基本、可持续、解民忧、推改革”的总体要求,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活动为抓手,认真落实各项医保待遇政策,不断提升经办服务水平,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工作,截至目前,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现将上半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紧盯目标任务,各项工作扎实稳步推进。
(一)抓扩面保基本,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足额支付。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合人数632586人,征缴基金3.57亿,报销参合患者90.95万人次2.20亿元(含大病保险2846.64万元);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累计参保人数达35545人,基金累计3969万元,报销参保患者4067人次2323万元,慢性病报销388人次208万元,报销离休干部待遇47人77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36018人,报销参保患者3284人次829.47万元,慢性病报销69人次16.56万元,门诊报销256人次2.1万元;生育保险:累计参保27323人,基金累计435万元;报销待遇421人次273万元。药品采购预结算:2019年上半年向配送公司累计支付药品货款7681余万元。
(二)抓改革保稳定,认真实施医疗保险便民服务措施。
一是重点抓好了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费“医保+税务”联合办公协调机制,开展集中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确保了参保群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正常享受和医保基金的运行安全。二是严格把握维持原有缴费方式和银行、社区、村组等代收渠道不变的原则及跨年度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办法,积极做好城乡居民(新合疗)基本医疗保险征缴衔接工作,确保2019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有序开展。三是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各项政策,妥善解决参保群众异地就医“跑腿”“垫支”痛点,积极推进医保联网结算工作。全面推行城镇职工(居民)按病种付费、总额预付、单病种付费和新合疗政策范围内的支付方式改革。开展城镇职工(居民)门诊慢性病申请工作。
(三)抓管理促规范,着力加强医保基金风险管控。
一是开展专项宣传。2019年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年,4月份举办了“关于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张贴发放宣传海报及宣传册700余份,发放宣传光盘162份,公布了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促进了医保定点服务机构自律,提升了参保群众辨别能力、守法意识,共同营造了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二是开展专项检查。实行班子领导包片责任制,业务审核监管制,稽查监督督导制,效能突击抽查制,织密了领导+业务+稽查+效能的监督网络。截至目前共监督检查定点医院90余次,查处违规基金并处罚金共计135814元。定点药店153余次,约谈整改8家。调查外伤病历827余份,查出不予报销病历71份,涉及资金106.10万元,避免了医保基金的跑冒滴漏,确保了基金安全使用。三是将各项医保资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账核算,专人管理,逐笔对账,做到账账相符无差错,加强社会保险基金内部监管,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四是成立社保基金风险管控领导小组,严格执行医疗费用股长+主管局长+财务+局长网内推送审批制,经核查无误后上报市处,确保社保基金兑付安全。
(四)抓健康助脱贫,确保群众对健康扶贫满意度有效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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