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全文5635字)

    
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省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
2019年11月
    
    为协助常委会听取和审议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的报告,10月至11月,在省人大常委会周农副主任亲自率领下,社会委组成人员分两组赴长沙、张家界、郴州、娄底、湘西自治州开展调研,并邀请9名基层省人大代表就地参加调研。调研组听取5个市州及慈利、永兴、新化、花垣等11个县市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汇报,走访乡镇(街道)、社区和低保对象家庭。还委托湘潭、岳阳、益阳市人大社会委开展调研。10月28日,召开省直相关单位汇报会,全面了解我省社会救助工作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社会救助工作的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深入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法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全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不断强化。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救助工作,成立由省委宣传部、省编办、省民政厅等18个省直单位组成的省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省民政厅牵头,其他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社会救助工作,并将“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和水平”纳入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将兜底保障纳入市县脱贫攻坚考核内容。市县两级也成立了社会救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依照职能职责实施救助。各级残联、工青妇等人民团体积极协助政府开展社会救助工作。
    (二)政策体系基本确立。省政府先后出台贯彻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20多个,建立了以基本生活救助为主、专项救助为辅、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8+1”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建立社会救助对象“一对一帮扶”长效机制,兜底保障实行动态管理,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全省各地也因地制宜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
    (三)基本生活救助全面实施。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牵头统筹,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推进特困供养工作,强化临时救助功能,我省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和水平逐年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全省城乡低保对象185.8万人,今年城乡低保标准分别达到6120元/年、4385元/年,比2017年分别增长14.86%、18.87%;长沙、株洲、湘潭率先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长沙市低保标准达到7800元/年,并加强了城乡支出型贫困救助。特困人员供养方面。目前,登记认定城乡特困人员38.1万人,基本生活标准分别达到7786元/年、5513元/年,比2017年分别增长13%、18%。长沙市、花垣县等市县适时启动物价联动机制,特困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临时救助方面。临时救助标准目前达到1022元每人次,比2017年增长17%;湘潭市、永定区等19个市、县(市区)被确定为全国“救急难”综合试点单位。
    (四)其他救助工作稳步推进。救灾、医疗、教育、住房、就业等专项救助发挥重要作用,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有新进展。受灾人员救助方面。积极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机制,不断提高应对自然灾害的综合协调和救援能力。近3年,全省累计支出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5.9亿元,救助受灾群众184.5万人次。医疗救助方面。将低收入家庭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医疗救助范围,2018年全省共救助402.64万人次。积极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基本杜绝 “无钱不救、无主不救”现象。教育救助方面。细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纳入特殊困难群体提供资助,实现所有学段全覆盖、公办和民办学校全覆盖。2018年,全省共资助各类学生498万人次,落实资助资金57.36亿元。住房救助方面。在全国率先实施差异化补助、重点帮扶、加固改造,2017年以来,实施农村危房改造42.6万户,发放补贴87.8亿元。就业救助方面。突出帮扶零就业家庭人员、大龄失业人员、残疾人、低保家庭人员、长期失业人员等困难群体就业,今年以来全省实现困难人员就业9.99万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38万人,第三季度调查失业率为5.5%,9月份登记失业率为3.01%。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志愿服务、慈善等社会组织在扶贫、助学、敬老、残疾人护理、关爱留守儿童、紧急救援、免费医疗、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发挥了一定的补充作用。
    二、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我省社会救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的新需求新期盼相比,社会救助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比较突出。
    (一)供给水平总体偏低。虽然全省各地的救助标准有动态调整、逐年提高,但总体来看,目前实施的还只是最基本、低层次的救助,困难群众难以通过救助完全摆脱困境,更谈不上满足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城乡低保救助标准和水平全国排名靠后。根据民政部通报,到今年7月,我省城市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排全国倒数第三、第五位;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分别排全国第19位和第24位,与我省经济总量在全国的排位极不相称。特困群体救助标准低。特困人员每月基本生活标准平均仅459.4元,集中供养的乡镇敬老院大多是闲置的学校或村部等改建而成,条件简陋,“医养结合”水平低。上世纪六十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每人每月生活补助仅为50元,十多年没有增长。医疗救助力度有差距。我省需要救助人群规模大,医疗救助资金盘子小,以致人次均救助金额小。2018年全省门诊人次均救助483元、住院人次均救助964元、重大疾病人次均救助1675元。就业救助还有难啃的“硬骨头”。目前全省尚有7.9万名就业困难人员需要政府帮扶实现再就业,还有1.2万名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力没有实现转移就业,结构性矛盾突出,救助难度大。
(二)救助工作不够精细。对象识别有误差。由于农村家庭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难以区分,家庭收入难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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