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全县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民委员会换届工作实施方案》(X组通〔2020〕XX号)《XX县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实施方案》(X组通〔2021〕X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全镇村(社区)团组织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这次村(社区)团组织换届,是配齐配强村级团支部、充实乡镇共青团力量的重要抓手。各村(社区)要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要以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力为重点,把党建带团建、团建促党建贯穿全过程,扎实抓好村(社区)团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选强配齐过硬的村(社区)团组织班子,进一步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推动基层团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真正把村(社区)团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参与基层治理、团结动员青年、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为践行“三高四新”战略、开启“十四五”新征程贡献青春力量。
二、结构要求和任职条件
(一)严格任职资格条件
村(社区)团组织班子成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任职条件:必须是党员或团员;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办事公道、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适应新时期共青团工作需要,热爱团的工作,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团员和青年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懂政策、思路宽、有办法、善创新,带头创业致富和带领青年创业致富能力强;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必要的时间保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候选人:与“两委”班子成员有近亲属关系的;政治立场不坚定的;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与敌对势力相勾结或接受国(境)外组织、个人参选资助或培训的;品行不端、道德败坏的;有拉票贿选或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撤销党内职务的,或受X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或被立案侦查的;有“村霸”行为,搞宗族派性,参与黑恶势力和宗教信仰的;拖欠集体资金,侵占集体资产、资源的;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以及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未处理到位的;煽动群众闹事、策划参与非法上访、扰乱公共秩序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团员的;没有履职能力或履职意愿不强的;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职的;依据法律法规规定不能列为候选人的其他情形。
(二)选准配强村(社区)团组织书记
村(社区)团组织书记实行专岗专选,年龄一般在XX岁以下,最高不超过XX岁。优先从党员、团员中的村级后备干部、青年致富带头人、大学生村官、返乡青年等优秀青年人才中按规定程序择优选拔,也可从符合条件的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中按规定程序择优选拔,确保实现村(社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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