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本市实行高龄父母独生子女护理假制度的建议(全文1392字)

※背景情况※
  所谓高龄父母独生子女护理假,是指响应国家政策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高龄父母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其子女向单位请假,用于在医院护理照料父母期间,用人单位应予同意,且不扣减其陪护期间的工资、津贴与奖金等福利。如确因工作需要无法准予护理假的,则报销一定金额的护理人员聘请费用。
  上海和其它省市一样,从上世纪七十年代起推行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的政策,广大市民积极响应党和政府号召,晚婚晚育,少生优生。目前,全市约有360万个独生子女家庭,首批独生子女的父母群体陆续进入老年期和高龄期,未来遇到的养老、医疗等问题将越来越突出。与一般的二孩家庭或者多孩家庭相比,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保障功能明显弱化,特别是在就业竞争日益激烈、全面实施两孩政策的情况下,独生子女们面临着上有老、下有小的压力,在高龄父母的护理方面,迫切需要政府和社会给予支持。
?
※问题及分析※
  近两年来,我国已有多个省(区)市将独生子女护理假纳入法制化轨道,他们为独生子女护理假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作了积极的探索。据媒体报道,河南、福建、广西、海南、重庆、广东、湖北、黑龙江、四川、山西、内蒙古、吉林省长春市、宁夏等13个省(区)市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护理假制度。在实施护理假的13个省(区)市中,既有福建、广东等沿海省份,也有内蒙古、宁夏、黑龙江以及吉

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3231169@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115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