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安徽淮南检察
安全工作没有旁观者,
每个人都是参与者!
法律保障和指导,强调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规定了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制度,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同时,该法还规定了安全生产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程序,明确了责任追究的范围和方式,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有力的法律武器,
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吗?
你了解《安全生产法》对于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要求吗?
权利和义务都有一些要求,具体如下:
1. 权利的要求:权利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范围内享有的自由、利益和保障。权利的要求包括:合法性、平等性、保障性、限制性等。
2. 义务的要求:义务是指个人或组织在法律范围内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义务的要求包括:合法性、必要性、平等性、公正性等。
总之,权利和义务是相互关联的,权利的行使必须遵守义务的要求,而义务的履行也必须保障权利的实现。
作为员工,你有权了解你的工作场所存在的风险和如何防范这些风险。这包括了解公司的安全政策和程序,参加培训和教育课程,以及向管理层报告任何安全问题或担忧。通过了解和预防潜在的危险,你可以保护自己和同事的安全和健康。
措施
《安全生产法》规定:
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单位工作时,有权了解其工作场所和工作岗位的安全风险、防范措施以及应急措施,并有权就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这样可以帮助保障从业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单位的安全生产水平。
事故案例:
在2015年5月16日,一家化工公司在处理二硫化碳生产中的冷却管道漏点时发生了硫化氢中毒事故,导致8人死亡和6人受伤。
事故原因:由于未按规定办理受限空间安全作业证,违章指挥和作业人员违规检修作业,导致气体中毒事故的发生。同时,救援人员没有佩戴应急防护器材,盲目进入池内施救,造成伤亡人员扩大。
事故中的受害者都是当地村民,他们没有接受过相关技术培训,因此缺乏对生产工艺危险性的了解,也不知道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硫化氢等危险物质。他们无法判断事故的原因,也不知道如何正确地进行应急处置,更不可能去制止违章行为。这些因素导致了8人在事故中中毒死亡,非常令人痛心。
二、拒绝违法指令和强制冒险是你的权利
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
第54条 员工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同时也有权拒绝执行违章指令和强令冒险作业。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因从业人员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或者拒绝遵守违章指令、强令冒险作业而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事故案例:
在2015年8月31日23时18分,山东东营一家化学公司的混二硝基苯装置在进行投料试车时发生了爆炸事故。这次事故导致了13人死亡,其中包括该公司的副总经理,还有25人受伤。据初步估计,这次事故直接造成了4326万元的经济损失。
事故原因:车间负责人违反规定指挥操作人员将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向地面排放进硝化再分离器,导致物料起火燃烧。火势蔓延烤烤附近的硝化反应釜,最终引发爆炸。
车间负责人强迫操作人员冒险作业,违反相关规定,在第三次投料试车紧急停车后,车间和工段负责人强令操作人员卸开硝化再分离器物料排净管道法兰,打开了放净阀,将含有混二硝基苯的物料排放到地面上。
在紧急情况下,有权停止作业以确保安全。
根据《安全生产法》,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这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等。同时,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评估,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任何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第55条 从业人员如果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可以立即停止工作或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并撤离作业场所。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障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采取停止作业或者紧急撤离措施的权利,不得因此降低其工资、福利待遇或者解除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事故案例:
在2017年6月5日,一家石化公司的储运部装卸区发生了一起液化石油气泄漏事故,导致一辆运输罐车发生爆炸并着火。这起事故造成了10人死亡和9人受伤。
事故原因:罐车驾驶员操作不当,导致快接接口和罐车液相卸料管未能正确连接。当罐车液相球阀被打开时,快接接口脱离罐车液相卸料管,导致大量液化气泄漏。
在泄漏到爆炸的短短两分十秒内,操作人员面对突发情况时显得十分慌乱,有些人躲进了驾驶室,有些人不知道逃生路线,只能跪地爬行,还有些人惊慌失措中毒倒下。虽然有多人试图进行施救,但由于缺乏有效的应急措施,没有进行迅速撤离,导致操作工、储运工、装卸工、司机在不熟悉应对方法的情况下遭受了伤害。
四、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非常重要的。
在工作和生活中,我们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这不仅是对自己的负责,也是对他人和整个团队的负责。只有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避免出现意外事故和错误。
在工作中,我们要认真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定,不得随意更改或违反。同时,还要积极参与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修订和完善工作,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保障。
总之,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也是保证工作安全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根据《安全生产法》,必须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这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定和标准、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检查等方面。同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
第57条规定,从业人员在工作时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以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
事故案例:
在2019年3月28日早上8点30分左右,一位名叫朱某的安全队长在某公司项目管理部的钻井队进行了班前日常安全巡查。在巡查过程中,他发现宿舍区的配电柜电缆松动。当他查看电缆松动情况时,不慎触碰到了电缆绝缘层破损处,导致触电倒地。尽管朱某被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但最终无法挽救他的生命,他不幸去世。
事故原因:一起电缆绝缘层破损导致,工人朱某在操作时没有佩戴绝缘手套、绝缘鞋等防护用品,违反了操作规程,徒手触摸带电电缆,从而发生了违章操作。
五、参加安全培训,掌握安全技巧
根据《安全生产法》,必须采取措施保障生产过程中的安全。这包括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同时,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
第58条规定,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以掌握与其工作相关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事故案例:
在2015年5月13日8时45分左右,一家公司的2#苯酚丙酮装置三层平台氧化尾气催化反应器ME721-***发生了氮气窒息事故,导致了两人的死亡。
事故的起因是因为作业人员没有办理受限空间作业许可证,就进入了一个含有氮气的氧化尾气催化反应器,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在事故发生后,应急处置措施不当,人员的应急培训不足,缺乏应急处置能力,没有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就进入反应器进行施救。此外,作业点也没有配备应急器材。
六、发现隐患及时上报
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的一项重要法律法规,要求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企业必须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同时,企业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如果发生安全事故,企业必须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应急处理,并向有关部门报告。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企业将面临严厉的处罚。
如果从业人员发现任何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他们应该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本单位负责人报告。一旦接到报告,相关人员应该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事故案例:
在2009年12月8日下午4点15分,一家石化公司的联合装置催化分馏换热框架构102钢结构平台的第二层(高度为7米)发生了一起坠落事故,导致一名承包商工人不幸身亡。
事故原因:由于施工单位未按照图纸要求进行严格施工,导致构-102框架中的钢格板(W***235)与钢梁之间漏焊,未能得到固定。在长期使用过程中,钢格板发生了滑动和位移,最终导致承包商员工在下楼时踩在钢格板上,由于身体重量的作用,钢格板沿着东北-西南对角线翻转,导致员工踏空后坠落。
由于建设时期工程验收不细致、不到位,结构平台未能发现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此外,企业在使用过程中对钢格板可能存在的隐患认识不足,未能及时发现此隐患,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遵守法律法规赋予
我们的权利和义务
铭记安全,警钟长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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