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乡镇信访工作各项制度
(5篇)
第一篇:
**镇信访工作各项制度
一、基本原则
1.实行信访工作领导负责制,信访处理坚持“分工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委书记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负责人,一岗双责各有关部门负责信访具体工作。
2.严格按照政策法规规定办理信访事项,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办理信访案件做到不积压、不拖延、无差错,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二、信访制度
(一)**镇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为了保持我镇党政领导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和规范我镇信访工作,根据《信访条例》及相关文件精神,建立本制度。
2.镇党政班子成员以轮流值班的形式,负责当天的来信来访。
3.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认真受理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倾听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意见,帮助解决各种问题,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对不属于我镇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
4.对待来电、来访要热情周到,耐心听、认真记、主动问、尽心答。能够解决的及时给予办理,不能及时解决的要做好解释工作。
5.当天值班领导受理的信访事件或上级机关、上级领导批办以及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案件,由办公室负责做好登记并报主要领导批转。
6.对上级机关,上级领导转交的信访事项,办结后由承办单位或具体承办人及时将办理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主要领导审核后,由办公室反馈上级机关和上级领导。7.接待群众来访的当天值班领导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8.严格执行信访工作纪律和工作保密制度,保护来信来访人的合法权益。
9.各值班领导和工作人员,在信访工作中要认真负责,依法办事,若出现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行为,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信访条例》的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二)**镇信访工作首问责任制度
1.信访办公室为首问责任人,负责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承办、转办、处理、回复等工作;
2.凡第一位接待和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要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办理、跟踪服务。
3.对反映本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么,要及时送交分管领导审批,迅速组织调查、答复;
4.对群众提及的不属于本辖区职责权限内得要求事项,应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设法结转或指导前往有关职能部门;
5.对主要领导下达有关部门、人员办理的群众投诉、求助事项,要及时向主要领导了解办理情况,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投诉者;
6.首问责任人接转群众时要文明礼貌,诚恳热情,不得为难群众;;
7.首问责任人的工作应接受镇党委的检查和监督。
**镇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为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强化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对不重视信访工作,工作被动,造成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重复上访的,采取以下办法追究各相关单位及负责人责任。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予单位通报批评。
?群众上访反映的问题属实,但因责任单位不处理或处理不当,导致群众进京上访或重复到省、市和区上诉的;
?进京或到省、市、区群体上访,事先没有预报,控制措施不力,事后不按要求到现场做工作的;
?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单位,不给上访群众出具《上访问题处理意见书》的,不按时反馈情况的。
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照 干部管理权限和法律程序,根据情节和后果,分别给予责任者批评教育、X纪政纪处分。
?对本级职责范围内的信访问题,不接待,不处理,推卸责任,激化矛盾,导致群众越级上访,造成经济损失或社会影响的;
?对群众上访和可能出现的集体越级上访没有及时上报,不听调度,拒绝前去做工作,以致误事,造成社会影响的; ?在信访问题时有以权谋私、行贿受贿等行为,致使信访问题处理不公,造成恶劣影响或冤假错案的;
④在处理信访问题时违反规定,泄露秘密,使信访人遭受打击报复,造成严重后果的;
⑤对群众集体上访、静坐、游行或上访人员寻衅闹事,不出面做工作,疏导不力,甚至放任不管,矛盾上交的。
二、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和出现重大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对相关负责人进行谈话,视其情节作出组织处理。
三、对年度信访工作目标考核不合格的,予以一票否决,取消评优资格。对该部门主要负责人予以调整。
四、本《制度》由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镇信访复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镇信访工作,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行为和信访工作程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结合本镇信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复查及复核范围
1.上级部门交办,要求进行复查的信访件; 2.区信访局交办,要求进行复查的信访件; 3.本镇认为要复查的信访案件。
二、复查时限
自受理复查之日起,15日提出复查意见,并书面告知信访人,同时报上级机关。举行听证会,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时限内。
三、复查要求
1.复查事实是否调查清楚,定性是否准确,证据是否可靠,适用法律是否合法,处理意见是否恰当。2.复查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3.经复查后,发现事实不清、或定性不当,程序不符合的,要提出纠正意见。
4.信访人对复查后的本镇处理意见不服的,可以告知其持本乡镇书面答复的调查处理意见到上级有关部门或区信访局申请复查。
5.本制度由本乡镇负责解释。信访制度预测排查制度
1.信访工作人员每月对辖区内来访或来信2次的重复信访、署名信访、联名信访、久拖不决的缠访户,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关键人物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进行一次认真排查筛选;对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事关全局和稳定的敏感问题、容易诱发群众共鸣的问题、廉洁自律的重要问题等要超前预测分析、排查研究,及时向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反映预测排查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2.预测排查出的信访问题或线索要逐件落实包案领导、责任人以及结案信访时限、落户调查进度和处理结果,镇信访办要逐件督办指导。
3.镇信访领导小组每季度一次或在重大会议、节日、活动前对解决苗头性、隐患性的情况,以及转办的重要信访问题进行督察,超前工作,及时处理解决。
4.加强调查研究,掌握信访发展态势、规律,正确对待和妥善处理群众信访举报。对群众政党的信访举报行为,要支持和保护;对初信初访务必逐件落实,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对预测排查出的疑难信访、可能出现的集体上访事项,以及突发性事件,镇领导要亲自处理解决。
5.加强信访协调,仅仅依靠党委政府处理信访问题。排查出来同时涉及其它部门问题的信访,要请示党委、政府确定的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共同处理解决;对不属于我镇受理范围的问题,要向群众做好解释,引导群众向有关主管部门反映,重要问题还要帮助联系办理。**镇信访分线报案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和落实我镇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按分工范围协同抓的信访工作局面,特制订本制度。
1.由分管领导负责落实分管职责内的信访工作; 2.分管职责内出现的越级上访、投信反映至市、省以上等重大信访案件,经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确认后,由分管职责领导进行包案办理,亲自约谈、亲自阅办;
3.对涉及各部门、各村范围内出现的越级上访、投信反映至市、区级等信访案件,由各部门、各村负责人进行包案办理;
4.各部门、各村要切实负起责任,不得推诿、延误; 5.对包案办结的案件要及时做好整理备案工作。
第二篇:信访双基各项制度
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情况通报制度
为强化信访工作责任,促使信访问题及时、有效、妥善处理,有效遏制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制定本制度。
一、通报内容
(一)群众越级访、非正常访情况;
(二)集体上访情况;
(三)信访形势重要及紧急信访问题、重大访情等情况;
(四)其他需要通报的情况。
二、通报方式
全区非正常上访和集体上访通报,由信访领导小组拟定,经党工委、管委会领导审批后,每月在全区范围内通报一次。敏感时期,每半个月通报一次。重要情况或特殊问题,随时通报。
三、发送范围
信访工作通报一般下发到各乡镇、各部门,报送党工委、管委会领导。
四、督查督办
(一)开发区督查室、信访领导小组对被通报批评、建议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改进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对不按规定时限说明情况或工作无改观的单位和个人,视情况再次通报。情节严重的,建议党工委、管委会对该单位主要领导或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直至工作改进,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第三篇:乡镇纪委各项制度
乡镇纪委各项制度汇编
1、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产生问题的原因,现行这种双重体制是所有问题的根本。改变现行体制,打破体制束缚,实行垂直条块管理,将是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根本的,也是最有效的措施。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只有不断创新乡镇纪委受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而根据工作需要和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这样的体制安排,有利于对同级党委、政府的监督;有利于释放乡镇纪检干部的思想压力,鼓励他们放手大胆地开展工作;有利于解决乡镇纪检干部队伍独立办案和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问题;从而在根本上解决乡镇纪委工作打不开局面的现状,为乡镇经济社会建设切实发挥保驾护航作用。
2、加强思想教育,解决“怎么想”的问题。对于乡镇一把手。要进一步加大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力度,从根本上转变乡镇党政一把手对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错误认识,增强党政班子成员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责任意识。使之正确认识到党风的好坏,对违纪违法分子惩处力度如何,直接关系到党群、干群关系,直接关系到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保护,直接关系到乡镇经济建设的发展速度和政治稳定。正确认识到一时的保护,一时的纵容将带来更惨重的惩处。正确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建设的关系,以争取更多的关心和支持,赢得主动权。对党员、干部。要加强党风廉政和职业道德教育,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章》和法律规定,不越位、不错位,做到自重、自警、自省、自励。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
益观和法纪至上的意识,自觉接受纪检部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保持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的作风。对乡镇纪委。要进一步加强党性锻炼,强化宗旨意识。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发扬牺牲精神、无畏精神和奉献精神,增强忧患意识、法治意识和群众意识,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反腐倡廉的信心、决心和恒心,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任务,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3、改革用人机制,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要抓好队伍。要做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干部队伍是关键。一方面要注重选人,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和纪委委员的候选人逐一进行认真细致的考核,把那些思想开拓、工作积极、公道正派、热心纪检工作的优秀干部选进乡镇纪委,特别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让“能者、勇者上,让庸者、弱者下”,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的现象,打造一批年富力强、朝气蓬勃、锐意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队伍。另一方面要注重用人,在充分考虑、有利于乡镇纪检工作的基础上,加大乡镇纪检干部的异地交流和任用力度。进一步加大乡镇纪检干部选拔调整力度,善于发现和提拔乡镇纪检干部队伍中的优秀人才,能够提拔重用要提拔重用,给他们以广阔的发展空间,从而激活乡镇纪检干部队伍,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二要抓好培训。结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实际,加大培训力度,通过集中培训、以案代训、挂职锻炼等方式,提高干部队伍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使纪检监
察干部不只停留于旧有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模式上,而应较系统地掌握理论政策法规、财政金融审计、以及网络信息等方面的知识;不只局限于简单的办件案子就是大成绩,而从抓办案技巧、办案效率及办案质量上提高,增强应对各种复杂局面的能力;不只囿于惩处就是目的,而更应从抓好乡镇党员、干部的教育和整体素质提高上来下功夫,从真正建立一支“廉洁、勤政、务实、精干、高效”的干部队伍。
4、加强目标管理,解决“怎么管”的问题。一是建立联系机制抓指导。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片区工作制度”,将全县36个乡镇分成几个片区,分别由纪委常委挂钩联系,靠前指挥,上下互动。挂钩领导定期到挂钩点,了解、掌握挂钩乡镇纪委工作的具体情况,定期召开片会,通报工作情况,抓好检查和督促落实,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二是建立责任机制抓落实。把查处违反X纪政纪案件作为考核乡镇主要领导和乡镇纪委书记政绩的主要指标之一,签定责任状,对有案不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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