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营商环境突破年阶段工作总结
今年来,我县全面落实中省市营商环境有关会议精神,营商环境突破年各项工作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面就我县营商环境突破年阶段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总体情况
年初,发改局起草制定了《突破年方案》,《方案》在全市《方案》的基础上,新增了持续开展“六减一增”、推行“局长陪您办”活动、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评议活动三项自选动作,搭建了县营商办统筹协调、各重点任务牵头部门专项推进的“1+N”工作机制,先后扎实开展了贯彻落实中省《条例》、新一轮优化营商环境三年计划、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项目建设及打造 “奉合意”服务品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为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提供了制度保障,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具体工作
(一)提升办事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并召开审批事项业务梳理会,压缩办事流程和时间,减少办事材料。目前已全面完成全局所有划转事项的梳理工作,精简材料64.6%,压缩审批时限83.9%,即办件占比62.9%。进一步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制定标准化的、更加简明易懂实用的办事指南和视频讲解,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宣传推广向社会公布,让办事群众“一看就会,一听就懂”。强化政策落地落实。建立工作机制,由行政审批局具体负责中省市便民利企政策的迅速落地落实,及时更新相关业务审批流程,第一时间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对外公开。2022年至今,第一时间更新学习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政策落地落实,发布相关公告共计12次。强化纳税服务水平。第一批推出48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第二批制定六个方面25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第三批制定五个方面20条便民办税缴费措施。在此基础上,为巩固工作成效,落实落细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制定了《2023年“当好税管家、助力高质量”全面走访工作方案》等,以扎实有效的工作措施扎实开展数据治理工作、全面走访问需工作,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至4月底已累计减免各项税收16815万元,非税1036万元。
(二)提升项目服务保障水平。试点推行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制。一是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并印发《县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实施方案》,严格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4种方式,实施相关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工作,其中对12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截止5月底,共办结“证照分离”涉及四种改革事项2649件,其中,取消审批269件,备案352件,告知承诺706件,优化准入服务1322件。二是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持续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模式,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今年以来,为30个项目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模式。三是在行政审批服务中推行以信用承诺替代非必需证明材料,优化容缺受理、绿色通道等操作流程,避免了事项办理中的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有效解决了群众办事证明多、办事难、来回跑等突出问题。四是餐饮综窗以“网上申报+视频踏勘+电子证照”的方式实现了全流程“不见面审批”,累计视频踏勘2800余次。5月17日成立审批踏勘事项改革工作专班,负责梳理需踏勘事项清单、制定现场踏勘制度、统一踏勘标准,同时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视频踏勘”。持续优化投资项目审批。围绕重点项目建设,创新体制机制,持续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并联审批+全程帮办代办”审批模式,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开辟企业服务“绿色通道”,针对重点企业推行“服务绿卡”制度,为第一批48家重点持卡企业提供全程帮办,专人服务,帮助其获得所需政策支持,竭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全流程”“保姆式”服务。今年以来,共审批(核准、备案)项目203个,总投资96亿元,完成31个重点项目审批手续,为30个审批事项实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审批模式,为32个项目单位推行“全程代办”服务。着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持续开展诉源治理,借助电子诉讼平台,统一集约送达,建立专业化审判团队,深化民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深入推进执行攻坚,持续开展“三秦飓风”、“东秦利剑”等专项行动,实现案件“快立、快调、快审、快执、快结”。截止目前,收案共计5648件,结案共计4955件,结收比为0.88。其中涉企收案共计1256件,结案共计1118件,结收比高达0.89。坚持公正司法,积极营造公平诚信的营商环境。
(三)提升投资吸引力水平。持续推进政府采购线上备案交易采购。包装策划县污水治理资产购置项目和重泉水库及管网资产购置项目,均已通过农发行贷款审批,重泉水库及管网资产购置项目贷款第一批资金已发放到位。制定县级领导、局领导干部包联企业制度。定期开展入企调研工作,并收集汇总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予以协调解决。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开展涉企违规收费治理,印发《关于开展2023年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着力解决全县群众和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企业收费行为,目前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督促清理民营账款。按照市清欠办及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民营清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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