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总结
2023年以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县市场监管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结合重点工作任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严守安全底线、推进质量提升、抢抓任务落实,全力服务XX高质量发展。现将2023年工作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围绕“稳”字,巩固好市场主体发展态势。
1.着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一是企业开办实现多渠道、多路径。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免费公共代办服务窗口、自助服务机,为企业提供全程办理。逐步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智能审批”。二是提供指导帮办服务。建立企业开办综合窗口,在自助服务区配备了企业注册登记相关材料规范、流程图、办事指南等。企业开办基本已全面实现了办件“零纸张”、“零跑路”,“零收费”,“零见面”申报与“零见面”审核。三是严格实行企业开办“4小时、不过夜”。今年以来共设立企业896家,同比增长30.99%;农民专业合作社23家,同比增长15%,个体工商户3199户,同比增长42.75%。通过马鞍山一日办结系统全程电子化设立企业868家,网上开办比例达94.45%;全程电子化设立个体工商户1398户,全程电子化比率达43.70%。四是实行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积极主动与税务协同,建立个体工商户“一屏注销”工作群,为群众开具清税证明及办理注销手续搭建了平台,开辟了绿色通道,实现了只跑一个单位就注销的目标。截至目前,已完成办件515件(其中,税务逆向注销3件)。五是实现企业刻章政府买单。开通企业印章免费刻制自由选择机制,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公章,今年以来共为企业提供919套公章服务,4579枚,为企业节约42万余元开办成本。
2.扎实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一是做好企业信用修复工作。推动“两书同送”工作制度落实,采取多种方式提醒当事人及时申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信用修复。目前我局在“信用中国”网站上对严重违法失信企业进行修复6户;提交至省局进行信用修复8户。二是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全县24家商改联单位制定组织制订部门和跨部门抽查计划,联合城管局、气象局、农业农村局、烟草专卖局、公安局等多家单位、发起了100个抽查任务,涉及企业108户逐步覆盖抽查事项清单,任务检查完成后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三是以柔性执法减轻企业负担。对违法行为的查处本着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轻微违法企业予以警告并责令整改,今年以来,共有15个案件因轻微违法免于处罚。
3.惠企助企力度持续加大。一是开展市场主体“证前指导”工作。印发《“证前指导”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秉着“主动服务靠前一步”的宗旨,建立“1+8”指导站服务模式。通过将行政资源关口前移,降低企业、个人办事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行政审批办理效率。截至目前,已完成办件103件,占全市证前指导办件的30.75%。二是探索开办餐饮店“一件事”改革工作。印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数据资源管理局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印发《XX县全面推进开餐饮店“一件事”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对市场主体开办餐饮店涉及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按照“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要求,通过部门流程再造、数据共享、并联审批等方式,进一步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三是推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工作。今年以来,我县共办理43件质押融资贷款,融资金额达26551.2万元,同比增长163%。其中专利质押贷款40件,质押融资金额达24301.2万元,同比增长166%;商标质押贷款3件,质押融资金额达2250万元,同比增长155.6%。四是组织开展2022年度XX县知识产权相关政策兑现申报工作。拟为161家申报主体兑现资助奖励金额389.02万元。
(二)围绕“保”字,维护好市场健康消费环境。
1.落实农产品快检任务。持续深入食品安全民生工程快检室建设,提高快检室专业程度,全县14个快检室已全部由第三方机构承包管理,今年以来,快检室共计开展食用农产品检测42765组,其中不合格组626,不合格率1.5%,合格率98.5%。
2.开展重点领域市场治理。围绕食品、保健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监管工作重点,以确保安全,保障群众利益为主线,开展了2023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专项行动,对十四项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开展全覆盖巡查,深入推进长江禁渔、扫黄打非、渔民帮扶、双打行动、两节打假、砂石整治、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非法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等治理行动。今年以来,立案374件,结案310件,罚没款59万余元,其中不予处罚15件。
3.创建放心满意消费环境。深化放心消费环境创建,深入开展多载体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新增“认定县级放心消费示范企业(店)46家、”线下无理由退货承诺店“150家、ODR(在线纠纷解决平台)企业11家。畅通消费投诉线上线下渠道,完成12315平台与12345平台对接工作,高效受理消费投诉举报。今年以来,全县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1318件,已办结1284件(其中立案21件),办结率97.42%。12345共接收672条投诉举报,均已办结,办结率100%。
(三)围绕“防”字,守护好市场监管安全底线。
1.严格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一是严格落实日常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保持现场环境卫生,台账记录书写及时真实规范,已完成全县105家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任务,通过定期进行帮扶指导105家企业均已提交整改报告。二是深入开展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制定《2023年度XX县食用植物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实行7×24小时全天候检查指导,突出重点企业,强化打非治违。今年以来,共检查生产经营重点单位130家(次),排查问题企业75家(次),责令整改32家、停业整顿20家,立案23家,注销2家,汇总风险隐患问题420个。为提升食用植物油企业的整体管理水平,实现行业自律,在我县的积极筹划和支持下,推动了马鞍山市市级油脂协会的成立,真正为中国“麻油之乡”搭建了可持续发展的平台。三是开展3.15假香米问题专项排查行动,制定《大米生产加工专项检查行动方案》,检查11家大米生产企业小作坊,责令整改4家,汇总风险隐患问题20个。四是开展食用农产品重点品种市场销售环节风险排查和治理专项行动。严格落实11个重点品种的农药残留、兽药残留、违禁物项目、污染物项目以及风险隐患项目的快检筛查频次。此次行动检查农产品销售者135家次。共抽检重点品种169批次。五是积极创建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示范街区。选定“XX县望梅路”作为创建载体,街区内10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涵盖超市、便利店、药店、母婴店等各种类型。街区两端醒目位置树立经开区特殊食品规范经营示范街区标识牌。
2.严格药品安全风险防控。一是全力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优化落实药械质量安全风险会商、研判、处置工作机制,畅通药品安全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投诉举报处置流程,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医疗机构283家次,责令限期整改38家。排查出药品、器械、化妆品经营经营、使用环节质量安全风险隐患48条,已销号34条。共接收药化械投诉举报61件,均已办结。二是深入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统筹实施2023“药品安全春风行动”、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药品经营和使用专项检查、疫苗储存运输质量专项检查、“药安乡村2023”药械化专项稽查等10余项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按一般程序共立案药械化、医疗器械、化妆品案件50件,罚没款共计1.92万元。三是着力提升现代化监管水平。充分运用国家、省级各类监管系统开展执法检查、数据查询,推进监管信息化水平。截至目前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37件,按时办结率100%。开展药械监督检查达到196家次,完成全县药械经营、使用单位日常检查覆盖率87.50%。四是营造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216家药械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引导和督促企业提高质量管理和风险防控能力。培育“化妆品经营标准化店”2家,打造“药品质量示范药店”3家,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科普宣传站”1个,以点带面,充分发挥出示范引领作用,提升我县药品质量管理和药学服务水平。深化药品安全科普宣传,开展“安全用药大讲堂”、“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周”、“医疗器械安全宣传周”等科普宣传活动,累计散发安全用药宣传折页2000余份,张贴宣传海报100余张,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00余人次,发动药店和医疗机构播放宣传标语100余条。
3.严格特种设备安全风险防控。一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印发《2023年XX县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全面分析我县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在岁末年初、五一国庆等重点时段,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加强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实行闭环管理,强化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二是加强节后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对照复工复产前进行一次培训的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整体工作,强化企业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今年以来,全县未发生特种设备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三是开展重点特种设备执法检查。深入开展压力容器、电梯、场内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等重点特种设备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全面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共检查各类企业172家次,发出特种设备安全检验预警458个,排查特种设备安全隐患46项,均已完成整改;建立微信交流平台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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