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营经济发展调研报告
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经济是我国经济制度的内在要素,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一、县民营经济发展现状
近年来,我县民营经济发展规模不断壮大,经济实力逐步增强,在经济发展中所占的份额不断增加,所起的作用愈加明显。其发展现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民营经济总量持续增长。从历年数据来看,2018年以来我县民营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截至2022年底,全县实体经济达1.77万户,民营经济达1.73万户,占97.6%,是实体经济的绝对主体。2022年民营经济比2018年增加了0.41万户,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4.5%;2022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增加值56.19亿元,比2018年的35.88亿元增加20.31亿元,占全县经济总量的比重达49.8%,比2018年提高了0.6个百分点,有效地促进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
(二)民营经济税收贡献突出。近年来,我县接续优化减税降费结构提振民营经济发展。2022年全县民营经济实现税收3.45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84.9%,其中县级民营经济实现税收1.94亿元,占县级税收的83.3%,比2018年提高5.2个百分点。2023年上半年全县民营经济上缴税费3.07亿元,占当年税收收入的89.4%,其中县级民营经济上缴税费1.34亿元,占县级税收收入的89.1%。
(三)民营经济就业规模扩大。我县民营经济从业人数持续增长,私营企业和个体的快速发展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成为吸纳就业人员的重要渠道。截至2022年末,全县民营经济从业人员数为12.31万人,占全部从业人员的93.2%,比2018年提高2.9个百分点。其中全县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3.89万人,比2018年增长20.4%,占民营经济全部从业人员的31.6%,比2018年提高6.6个百分点;县民营企业发展态势强劲,有效地支持了国有企业转型,为缓解就业和再就业压力,容纳剩余劳动力和社会新增劳动力,为维护社会稳定与建设和谐社会作出了重大贡献。同时,民间投资日趋活跃,民营经济成为推动全县投资增长的主要动力,一批民间资本陆续投入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推动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
(四)民营经济数量明显增加。近年来,全县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户数量增长迅速。截至2022年底,全县共登记注册各类市场主体1.77万户,比2018年增加0.78万户,增长78.4%。其中:个体工商户达1.26万户,占全县市场主体的71.1%,比2018年增加0.57万户,增长83.8%;私营企业0.37万户,占全县市场主体的20.9%,比2018年增加0.16万户,增长74%。2023年上半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1264户,其中个体工商户934户,私营企业287户,分别占当年市场主体的73.9%和22.7%。
(五)“四上”民营经济快速发展。“四上”企业是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以上的批发企业)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的零售企业)企业、住宿餐饮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以上的餐饮企业和住宿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三个门类和卫生行业大类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三个门类,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四个行业小类的法人单位;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两个门类,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的法人单位)、具有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和有开发经营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上企业”统计旨在全面客观地反映和支撑各级各地经济发展程度,同时作为影响利税来源主要因素的“四上”企业,对地区经济的发展有举足轻重的作用。2022年末,全县共有“四上”企业109个,从业人员9216人,其中民营企业达85个,从业人员9146人,分别占全县“四上”企业总数的78%、99.2%,民营经济市场的份额不断扩大。“四上”企业中民营企业分别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5户,从业人员2435人,实现营业收入27.74亿元;限额以上批零住餐企业27户,从业人员691人,实现营业收入12.9亿元;资质等级建筑和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9户,从业人员368人,实现营业收入2.6亿元;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4户;从业人员167人,实现营业收入0.88亿元。民营经济成为全县经济增长的重要推手,对经济增长的重要性日益显著。
(六)民营经济行业门类齐全。2022年全县民营企业法人达0.31万个。从三次产业划分来看,全县民营企业的分布呈“三、一、二”的格局。从行业角度看,全县民营企业法人涉及行业齐全,除了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外,其他行业均有民营经济,其集中趋势仍很明显,主要分布在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其中批发零售业857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28.1%;农林牧渔业555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18.2%;制造业401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13.1%,三者合计占59.4%。居第四至六位的分别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66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8.7%;建筑业236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7.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49个,占民营企业总数的4.9%。这六个行业占据了全县民营企业数的80.7%。
二、民营经济发展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形势下,受政策环境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县域民营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困难和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惠企政策落实落地难。有的民营企业家反映,各级政府出台的优惠政策很“诱人”,但是具体到连接企业的“最后一公里”,往往容易“悬空”,有的想去对接却不知道怎么办得到,有的看得到却享受不到。一是政策宣传不及时不到位。部分政策出台后,没有及时公开,宣传手段不多、力度不大,业务培训不足、政策解读不深,不仅相关企业和社会不知晓,甚至连本部门本系统具体经办人员都没吃透、不会操作。二是政策执行不够有力有效。有的搞选择性执行,对自身有利的政策积极落实,反之则千方百计找借口、设障碍。有的搞简单执行,如个别地方把“切一刀”的政策变成“一刀切”,甚至个别地方一出现安全事故就把相关同类企业全部停业整顿,“一人患病,全家吃药”。三是政策效果评估监督还需强化。部分惠企政策落实的监督评估缺乏统筹性,有些政策刚出台,就立即组织检查或要求上报落实情况,一定程度上迫使基层弄虚作假、应付过关;有的部门对政策落实缺乏后续跟踪和监督指导,导致一些政策到了基层“挂在墙上”“藏在柜里”,实际上没有去推动和执行。
(二)信息共建共享力度不够。调研访谈中一些民营企业反映,民营企业和政府部门之间长期存在信息不共享不对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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