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两个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具体指导,全面落实局党组班子成员抓基层党建“一岗双责”责任,自觉履行好“双重身份”,有效推动全局党的建设和各项中心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责,遵循“不干预、多支持、重服务、常指导”的原则,加强对基层党组织联系点的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实地解决问题。
第三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联系点工作要随之及时调整,以确保联系点工作连续性和实效性。
第二章 挂钩联系点
第四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每人确定1个党总支(党支部)作为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具体安排如下:
杨帆同志联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总支,联络员:陶虹;
刘兆明同志联系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党总支,联络员:陶虹;
刘新民同志联系就业创业服务局党支部,联络员:袁淑芬;
杨利军同志联系就业创业服务局党支部,联络员:袁淑芬;
顾学东同志联系人事人才党支部,联络员:李娜;
李世平同志联系民生保障党支部,联络员:董瑜。
第三章 岗位职责
第五条 深入调研。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有针对性地加强调研,了解社情民意,掌握基层党建和班子情况,为开展工作和制定发展措施提供详实依据。
第六条 宣传服务。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及时、准确地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的宣传教育,引导基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投身人社事业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好服务。
第七条 督促检查。对联系点党建工作情况进行常态监督检查,帮助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建议,并督促整改,推动党建工作严在日常、抓在经常。
第八条 推动工作。树立“抓党建优管理,强党建促发展”的工作思路,指导联系点开展党建工作创新争优活动,及时总结经验,宣传推广好的做法,创建党建工作示范点,努力实现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互融共赢。
第四章 具体形式
第九条 走访座谈。通过走访座谈、开展谈心等形式,虚心倾听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呼声,发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第十条 交流指导。结合联系点工作实际,组织党组织联系点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沟通思想、交流工作、汇报情况,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不足,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进。
第十一条 上党课。局党组班子成员每年至少到联系点上1次党课或作1次专题报告,结合党员和党组织在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讲理想、讲信念、讲党的宗旨、党的观念、党的优良传统。
第十二条 参加组织生活。局党组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组织联系点的活动;以局党组班子成员身份,加强具体工作指导,组织党组织联系点认真研究总结工作、开好组织生活会。
第五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党组织联系点书记履行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局党组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围绕基层党建工作责任重点,齐抓共管,全面推进党组织建设。
第十四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原则上每月到联系点1次,每年到联系点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遇有重要活动、重大事件要随时到联系点开展工作,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到联系点,要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保持联系。
第十五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要及时掌握群众思想动态、生活难题,突出重点及时疏导,采取具体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节日期间,深入做好慰问工作,扶贫济困,体现党组织对老党员、老干部、困难党员和困难群众的关怀,夯实和谐根基。每年原则上要为联系点办几件实事。
第十六条 局党组班子成员要执行好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坚持主要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实际效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清廉正派务实。
第十七条 各党组织联系点要自觉接受工作指导,主动向联系领导汇报基层党建工作有关情况,认真研究落实联系领导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基层党建工作中的重要事项随时向联系领导报告。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送,便于总结推广。
第十八条 局党组结合党建工作督查,检查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力、工作流于形式的个人和党组织,采取约谈、通报等方式进行督促整改。
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为认真贯彻XX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区镇基层党建工作,特制定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一、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重要意义
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是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要体现,是进一步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密切党员领导干部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群众联系,促进基层党建工作和两个文明建设的重要措施。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建立健区镇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等制度,是新形势下坚持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课题。做到自觉坚持群众路线,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党建工作第一线,注重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工作新情况、新问题,以点带面,层层推进,不断促进全局党建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的基本要求
(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至少要联系2个支部。
(二)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到联系点开展调查研究、指导工作不少于4次,每年切实帮助解决1-2个实际问题,并要自己动手,撰写出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党建工作调研报告。到联系点的工作情况,记入“党建工作联系点工作记录簿”。
(三)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改进作风,到联系点工作,要真正沉下去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既宣传教育群众,又学习基层群众的高尚品格和聪明才智。联系方法可灵活多样,可以定期到点上了解情况;可以集中一段时间蹲点调查研究;可以直接参加基层的有关重要活动。
三、领导班子成员在党建工作联系点上的基本任务
(一)帮助联系点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及各联系点的实际情况,理清党建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规划,并经常督促检查联系点上各项党建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情况。
(二)调查分析联系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并切实帮助联系点解决实际问题。
(三)指导联系点加强领导班子的思想和作风建设,将新时期新阶段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设想在联系点上进行试验、示范,推动联系点党建工作的改革创新,促进联系点党建工作水平进一步得到提高。
(四)总结、推广联系点加强党建工作以及抓党建、促发展的成功经验和做法。
四、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实施情况的检查督促
坚持和执行好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不断改进领导方式和领导方法,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严格要求,抓好落实。
要明确领导班子成员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坚持每半年对领导班子成员深入联系点工作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定期组织联系点工作的汇报交流。
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党工委主要领导要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头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的作风,带头坚持和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需要或工作变动,对联系点的工作要随之进行及时调整,以确保此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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