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情况报告
(3篇)
第1篇:
为贯彻落实市第十三次D代会和《中共襄阳市委、襄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襄发〔20xx〕3号)精神,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立健全发现、选树、宣传、学习、争当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掀起提升首位度、打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的热潮,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选树各类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襄办文〔20xx〕9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决定开展“选树‘岗位之星’、争当机关排头兵”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通过选树活动,促使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创先争优意识,自觉对标行业先进模范,人人争创一流业绩,个个争当行业标兵,努力在全局形成聚精会神干实事、改革创新攻难事、干净高效干成事的浓厚氛围。
二、选树对象范围
本次“岗位之星”的选树对象范围为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基本条件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D的领导,遵纪守法,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品德高尚、事迹突出、群众称赞。
1.实干之星(1名)。工作踏实肯干,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执行力强,能够以强烈的责任感和高度的自觉性扎实开展各项工作;在本职岗位上兢兢业业,独当一面,业绩突出,受到领导和同事的普遍认可。
2.写作之星(1名)。善于学习,善于钻研,具有较强的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文笔流畅,条理清晰,立意高远,结合实际,在全系统起到示范作用。
3.效率之星(1名)。对受理的各项业务按规范的流程高效率办理,不推诿扯皮,不刁难群众;工作效率高,有方法、有条理,能按时甚至提前完成各级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工作质量有保证。
4.守法之星(1名)。严格遵守D纪国法,坚持学法用法,注重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作风正派,原则性强,近年来未出现重大工作失误。
5.担当之星(1名)。遇事不推诿、主动挑重担。在急难险重的工作面前肯吃苦、肯担当,无私奉献,不讲条件,不讲价钱,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三、方法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下旬-5月上旬)。通过网站、官方微信号、电子显示屏、机关周五学习日、支部主题D日等广泛进行宣传动员,及时发布有关动态,营造良好选树氛围。
(二)投票选树阶段(5月中旬-5月31日)。召开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及直属二级单位负责人大会进行投票推选。
(三)评选公示阶段(6月1日-6月10日)。根据投票结果,选出5名岗位之星提交局D组会研究通过后,在局网站、电子屏、公告栏等进行公示,接受干部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四)评选表彰阶段(6月11日-6月30日)。公示期结束后,将在6月底举行全系统“七一”表彰大会,对5名岗位之星集中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选树‘岗位之星’、争当机关排头兵”活动是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要形式,是作为“作风建设年”活动的重要抓手,是全面加强履职尽责工作的重要载体。通过选树活动,要把在文体新广事业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选出来,把榜样标杆树起来,营造争当先进、学习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认真组织推动。要着眼于调动全局广大工作者奋勇争先的积极性,着眼于推动科室工作提档升级,深入开展比学赶超活动,比思想、比品德、比作风、比工作、比实绩,寻找标杆、树立标杆、学习标杆、争当标杆、赶超标杆。通过“争当”活动,在“争当”过程中比出精神、比出干劲、比出业绩、比出先进。
(三)广泛宣传发动。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注重对“岗位之星”优秀事迹的故事化讲述、多渠道展示、互动式学习,使先进典型承载的价值观力量有效发散出去、传播开来,带动全局上下肯干实干,为奋力开创“两个中心、四个襄阳”建设新局面作出应有的贡献。
第2篇: 开展先进典型评选工作的情况报告
依据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在全县广泛拓展“选树各类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x办文[2020]x号)精神以及县食药局《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方案》(x食药监D[2020]x号)和县食药局《关于印发加大履职尽责工作策略的通知》(x食药监D[2020]x号)需要,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大“作风建设年”建设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打造完善发现、选树、宣传、学习、争当先进典型的长效机制,掀起推进食药监管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首位度、塑造增长极、争当排头兵的热潮,县食药局决定在全系统广泛拓展“选树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活动。现拟定如下活动策略:
一、活动主题
选树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
二、选树目的
深入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宗旨意识、纪律意识、服务意识,选树一批具有鲜明年代特点、广泛群众基础、强烈感召力的先进典型,使食药监管系统干部职工学有榜样、做有标尺、干有方向。着力打造“人人争当先进,事事争创一流”的良好环境,不断推进食药监管工作进步的强大气场。
(一)弘扬务实重行、真抓实干的好作风。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和“履职尽责”工作需要,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挖食药监管系统各类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带动功效,强化主动作为、雷厉风行、真抓实干、一抓到底的工作作风,在食药监管系统形成聚精会神干实事、改革革新解难点、清洁高效干成事的浓厚环境。
(二)提振争创一流、勇于担当的精气神。以先进为榜样、为标杆,学习和践行生意精通、崇尚实干、作风优良的优秀美德,动员全系统D员干部自觉对标全国全省全市行业先进模范,争创一流营业额,争做行业标兵,推进食药监管工作在全省全市同行业升级进位,推进全县经济社会转型跨越进步。
(三)打造比学赶超、学习一流的好环境。全系统要将“选树先进典型、争当排头兵”活动贯穿全年工作始终,融入到食药监管平时的工作中,以先进典型为参照,比主动作为精神、比改革革新勇气、比真抓实干作风、比拼搏奉献品质,赶超先进,赶超标兵、赶超一流、争当排头兵。
三、选树原则
(一)坚持最近与长期相结合。将最近选树和长期宣传示范相结合,选树的典型既要符合食药监管工作进步需要和年代特征,又要经受得住群众的检验和时间的考验,使其不但能发挥最近成效,更能发挥远期带动示范功效。
(二)坚持老典型与新典型相结合。本次选树,即要着重挖掘受过上级表彰的一批老典型,又要着重选树当今D建和食药监管工作中涌现出的一批新典型,并将老典型、新典型融合选树,使新典型继承老传统,老典型体现新特征。
(三)坚持本级选树与向上推荐相结合。既要在本系统拓展选树典型活动,又要准时向上级部门推荐。县食药局将对选树的典型通过内部通报、单位宣传栏、实体榜、新媒体等进行广泛宣传,并择优向县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推荐上报,在更大范围内扩大食药监管系统的社会影响力。
四、选树准则
(一)争做作风建设排头兵。选树对象应作风过硬,拥有“四个意识”,在拓展“作风建设年”活动中作风转变明显,发现并改正存在的懒、庸、推、慢、浮等不好的作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成效突出,思想解放、境界提高;在“履职尽责”督促检查工作中谋实事、破难事、抓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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