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央《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和《甘肃省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实施细则》的规定,下面,我就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请评议。
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一是认真学习贯彻《条例》,严格执行干部政策。本人始终高度重视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为主的“一法、一纲要、三条例、十一项法规性文件和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特别是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颁布后,采取集中宣传、专题培训、辅导交流、知识测试等方式,认真学习宣传,严格贯彻落实,为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突出公平公正,坚持干部任用条件资格。始终把《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条件资格作为公正选人用人的第一道关口,在每次选拔任用干部时,都安排组织部门逐一查阅干部档案,对干部的年龄、身份、学历、职称等硬件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资格的一律不提名、不考察,严把了选拔任用对象的条件资格关。三是突出以德为先,注重政治标准。把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标准,采取个人述职述德、民主测评测德、个别谈话问德、实地走访访德、反向调查评德等方式,切实加强干部德的考核评价,全面了解干部的德才表现,对群众反映较大、宗旨意识不强、组织观念较差、工作责任淡化、公众形象不佳的干部一律不推荐、不研究。四是突出以绩取人,注重群众公认。把群众公认作为考察提拔干部的重要方面,打破过去论资排辈的传统观念,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过程中,尽可能扩大群众参与面,同时,加强干部实践锻炼,积极通过组建重大项目推进组、担任非公企业党建指导员等方式,选派优秀干部到急难险重一线培养锻炼,把干部在急难险重工作过程中的表现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在全区上下树立起了“五坚持五优先”的用人导向,即坚持品行为本,优先重用靠得住的干部;坚持责任为重,优先重用敢担当的干部;坚持务实为要,优先重用肯实干的干部;坚持民意为上,优先重用口碑好的干部;坚持廉洁为贵,优先重用严于律己的干部。
二、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营造了良好的用人风气。一是建立举报平台促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四度十一条”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了“12380”举报网站,开通了“12380”举报电话,并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形成了信访、电话、网站“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渠道,集中受理干部选拔任用方面的各类举报。至目前,共办理群众投诉举报1件。二是强化责任追究促整治。研究制定《肃州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的责任主体、责任认定及责任追究方式做出明确规定,对因提名不当、推荐不准、考察不实、决策失察等原因造成用人失误的,逐环节严肃追究提名人、推荐人、考察人以及决策者等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建立健全干部选任工作倒查机制,每年都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情况进行倒查。经倒查,未发现有“带病提拔”、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违反《条例》的问题。三是加大信息公开促整治。在积极推行干部推荐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三项信息公开制度,即空缺岗位公开制度,定期清理领导岗位空缺情况,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考察预告制度,公开选拔职位及条件资格;推荐考察结果适度公开制度,推荐考察结束后,对推荐考察结果向单位主要领导适当通报,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做到了全程阳光操作。四是推行全程记实促整治。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及认定方式,对干部选拔过程中提名推荐、组织考察、酝酿决定、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的执行情况以及出现的一些重要情况进行全程记实,并由责任人进行签字确认,对因提名不当、推荐不准、考察不实、决策失察等原因造成用人失误的,逐环节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为防止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制度保证。五是开展民主评议促整治。研究制定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实施办法》,从2021年开始,我每年均要代表常委会向全委(扩大)会报告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对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进行评议测评,对被选拔任用干部的胜任度进行评议测评,以进一步掌握干部群众对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认可度。在去年年底的“一报告两评议”过程中,全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为93.86分,对新选任干部的满意度为98.23分。
三、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切实规范干部选任程序。2023年,在省、市委组织部的精心指导下,我区进行了“科学规范和有效监督县(市、区)委书记用人行为”和“差额选任领导干部”试点,从规范动议、提名、考察、酝酿、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的重点环节入手,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进行了规范。一是坚持“五动五不动、三提三不提”,规范了干部动议行为。明确提出干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xiegongwen.com/1269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