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情况※
党的十九大提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首次将“幼有所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本市0-3岁幼儿总人数约60万人,按发达国家一般入托率40%左右计算,总需求数约24万;另据市妇联调研统计,本市有入托需求的0-3岁幼儿每年超4万,但目前能入托的不到2万。不管用哪种方式测算,本市托育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确实存在。
2018年4月27日,市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和加强本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管理暂行办法》、16家部门共同制定了《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设置标准”),提出“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旨在解决托幼服务供给严重不足的问题,进一步规范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实行9个多月以来,虽然政策“支持社会力量依法举办托育机构”,但民办托育机构并未取得较大发展。原因主要有两方面:一是政策门槛较高,申报符合条件的机构困难重重;二是现有的民办托育机构绝大多数达不到政策门槛,经有关部门查处,已有大量不达标的机构被关停或自行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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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及分析※
1、市场准入门槛过高,阻碍民办机构发展
近日,市妇联在新闻发布会上坦陈,因上海对托育机构的高标准严要求,使得办理托育机构一次性建设投入大,房租及人力成本高,收支难以平衡。“设置标准”中对场地有如下要求:360平方米以上、3楼以下贯通(建议1楼)、有独立疏散出口、符合消防标准等等,可供民办机构选择的只有临街商铺和园区等部分资源,而且完全符合标准的数量极少。自政策发布以来,相关场地已完全沦为出租方市场,价格翻倍上涨,普遍在每天每平方米10元以上,投资一家托育机构动辄数百万元,在高成本下,专业只能让位于资本。以正在筹建的某家机构为例,390平方米场地核准招生40名,即使按照满员计算,每个幼儿每月分摊的房租就达3500元,算上前期投资约百万元,以及人工、运营,如果每月托费达不到万元,是不可能收回投资成本的。相反,市场上200平方米左右的符合标准的场地供应充足,价格较便宜且不易垄断,也可以让有需求的家庭得到实惠。
2、部分标准脱离实际,加重民办机构负担
除场地标准外,部分准入标准也已脱离实际。以餐饮标准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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