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南县医疗保障局2019年工作总结及2020年工作计划
莒南县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紧紧围绕省、市医疗保障中心工作,以保障基金安全为前提,保障参保人员切身利益为重点,控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和加强定点医药机构监管为核心,牢牢抓稳打击欺诈骗保和提高经办服务水平这两条主线,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保障全县医保事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夯实基础,基金运行稳步推进。2019年度居民医保参保人68.18万人,其中七类特殊人群参保13.82万人,全年报销278.57万人次,医疗总费用103389.59万元,报销50874.96万元。其中普通门诊报销246.1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953.85万元,报销4347.28万元。门诊大病报销20.79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632.25万元,报销5024.32万元。住院报销11.64万人次,医疗总费用85803.49万元,报销41503.35万元。城镇职工参保4.83万人,累计征收基金28534万元,圈存和报销27910万元。截至目前,莒南县2020年度居民参保82.46万人,7类特殊人群免费参保16.69万人。
(二)多措并举,基金监管取得实效。通过对县内29家定点医院进行现场检查,下发整改通知书27份,对23家医院进行服务协议扣款32.3万元,约谈定点医院院长18家。自3月25号起,经市局统一安排,临沭、沂南医保局对我县16家医院及30家药店进行专项交叉检查,针对检查发现问题,要求9家医院立即整改并通报,对4家医院进行服务协议扣款2万元。根据智能监控数据,对违规行为扣款6.8万元。通过启动打击欺诈骗保宣传月活动,开展专题宣传3次,制作宣传展板300个,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解答群众咨询260余人次。开通2部举报电话和莒南居民医保微信号,收集各类线索,精准打击欺诈骗保行为,做到快受理、快调查、快处理。今年以来,共收集举报线索12条,查实3起,切实巩固基金监管工作成果。
(三)深化改革,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推进莒南县人民医院按DRG付费试点改革。实行医保基金总额预付支付办法,贯彻执行差别化和分级支付政策,促进分级诊疗体系建设,确保居民医保持续发展。发挥全县公立医疗机构药械联合采购平台作用,通过国家带量采购、临沂-菏泽招采联盟、民营医疗机构网上招标采购等平台,规范定点医药机构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的招采机制。截至目前,莒南县19家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国家带量采购平台约定采购金额的50%共计54.45万元,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通过临沂-菏泽招采联盟约定采购金额的30%共计57.67万元,均已通过居民医保账户拨付到医疗机构。莒南光明医院和莒南心理医院等2家民营定点医疗机构分别开通民营医疗机构网上招标采购平台账户,开展药品及耗材网上招采。
(四)强化领导,机构改革运行平稳。组织制定“三定”方案,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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