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落实省、长沙市对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的要求,遏制货车非法改装行为,保障道路运输安全,根据《浏阳市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浏工信联发〔2021〕2 号)的任务分工,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工作要求,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把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自卸货车、半挂车、轻型载货汽车、混凝土搅拌运输车等5类重点货车车辆生产销售源头质量关,从严查处生产销售企业、检验机构和非法改装“黑窝点”违法违规行为,为实现到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问题打下良好基础,有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组织领导
成立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孙玉樟任组长,副局长余湘怀(常务)、喻斌辉、陈细江为副组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科、市场规范科、执法大队负责人和各分局、所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负责牵头组织协调局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工作开展。
三、工作部署?
2021年2月至2021年5月开展货车非法改装专项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一)排查摸底阶段(2021年2月10日前)
质监科牵头,各相关科室配合,组织各分局、所对辖区内的货运汽车生产(改装)和销售企业(不含二手车)进行排查摸底,形成《货车生产销售企业名单》(附件2)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报质监科汇总。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2月11日-2021年3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组织开展集中整治,对市内货车生产、销售、安全技术检验机构进行全面检查,对非法改装“黑窝点”进行全面整治,于2021年3月8日前将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相关检查记录报质监科汇总。
(三)总结完善阶段(2021年4月-2021年5月)
各责任科室、分局、所及时总结专项整治情况和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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