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办法(试行)(全文2175字)

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 学生出国(境)学习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培养国际化、复合型、高素质的应用型人才,鼓励更多的学生出国(境)学习,提高我校的国际化水平和学生的就业竞争力,规范学生出国(境)学习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因私出国(境)学习的学生。一、管理体制出国(境)交流学习项目由继续教育处负责,教务处、财务处、各院系及各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分工如下:1.国际处(港澳台办公室):负责与国(境)外大学的联系和项目的宣传、组织、协调,办理学生在校中英文成绩单、指导学生办理相关手续并关注学生在国(境)外的情况;对结束国(境)外学习返校学生的成绩及证书等进行认定。2.教务处:负责国(境)外所修课程成绩(学分)与校内课程成绩(学分)互认及转换的管理工作;办理学生在校中文成绩单;为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办理毕业证等。3.计财处:负责学生国内学习阶段的缴费及退费事宜。4.各院系:审核批准学生的留学申请;办理学生中英文在校证明;指导短期交流学生选择出国(境)期间应修课程;与国(境)外学习交流学生保持联系,及时通报校内重要信息,并提供必要指导;完成学生国(境)外所修课程成绩(学分)与校内课程成绩(学分)的转换工作;对返校学生参加评优、奖学金评定等进行资格认定和办理上报等。5.学生处:负责学生宿舍管理、办理退宿手续等。审核返校学生参加评优、奖学金评定,为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办理教师资格证书等,为出国(境)学习学生提供必要的指导并进行管理。二、报名程序1.学生填写《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赴国(境)外学习/交流申请表》一式三份,由继续教育处、教务处、院系各保存一份。2.学生持经院系、学校加盖公章的《哈尔滨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在校证明》(或根据对方院校要求格式提供中英文在校证明),及经院系、教务处加盖公章的学生成绩单送交至继续教育处。3.根据项目要求提供其他所需材料,并交纳项目所需费用。三、报名条件?1.我校在读学生,身心健康,能圆满完成出国(境)学习任务。 2.热爱祖国,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行为举止和文明礼仪。3.学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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