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大家好!
刚才廖集中副巡视员传达了2017年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番禺区住建局介绍安全体验馆建设经验,荔湾区住建局介绍重大危险源安全防范措施及做法,最后王宏伟主任还要做重要讲话。目前我市安全形势非常严峻,我们必须通过铁腕治理,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扭转不利局面,努力抓好今年安全生产形势。下面,我就全市建设工程领域管理工作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强化安全监管,保持高压态势,确保施工安全
(一)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通过近一个月的地毯式检查,我们发现,仍有部分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单薄,安全措施不落实,侥幸心理严重。我们这次先对存在问题的100个工地进行了通报,并扣了诚信分。下一步,我们将视整改情况,进行进一步追加处理。从现在开始,我们还陆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督促各方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第一,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总责,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一是按规定要求配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分包单位的人员履责情况考核机制。二是对高支模、深基坑、高空作业平台等重大危险源,落实安全风险评估,按节点制定专项方案,组织专家论证并按专家论证结果实施,落实危险源施工现场公示和超前防护措施。三是制定专项的安全措施费使用计划,项目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须落实到位,实行专款专用。安全措施费与工程进度款分开单独申请支付,接受检查。四是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带班检查和每日班前教育制度;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建立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和履约能力管理考核机制。对分包单位存在屡禁不止的管理问题、对重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向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五是对专业承包单位编制专业承包工程的专项方案进行审核,督促建立满足施工现场管理要求的人员架构,落实人员到位;负责专业分包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和安全隐患的整改。
第二,监理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管责任。一是加强项目部的管理,按规定配齐配强安全管理人员。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旁站责任,建立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的人员履责情况考核机制。二是对施工单位安全措施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管。三是对重大质量安全隐患,须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督机构;不停止施工、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和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先用电话报告,并书面报告监督机构。四是总监理工程师须每周召开1次安全监理例会,组织危险性较大分部工程专项方案论证;总监代表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周上报监理周报,周报应反映重大安全隐患内容,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三,检测(监测)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检测(监测)报告负责。一是严格按资质范围承接检测(监测)业务,严禁无资质或超资质从事检测(监测)活动以及出借、出租、转让资质证书。二是要建立检测(监测)档案和检测信息化系统,及时上传检测(监测)数据,并按规定留存数据。三是严格报告出具流程,杜绝不合格报告。
第四,建设单位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首要责任。一是建立项目质量安全管理架构,每月召开1次安全生产管理分析会,定期组织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建立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人员履责情况考核机制。二是建设单位在开工前提供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应参加专项方案论证。三是严格履行与相关承建单位签订的合同条款,监管项目监理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四是做好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协调工作,对安全施工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实行监管。五是落实总承包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对协议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第五,监督机构要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责任。一是各级监督机构须按“一岗双责,党政同责”要求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每个监管项目须安排2名以上监督员负责质量安全监管,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双确认”制度。二是监督员按照施工进度节点和现场安全状态定期开展监督抽检,对重要节点验收的组织、程序等进行监督。三是利用“一张图”系统管理,加强对监督项目的履责行为管理,限时完成整改闭合跟踪管理。四是建立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抽查制度,强化安全措施费的使用监管。
第六,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管理责任。一是完善实名制管理制度,要结合信用评价机制,建立动态的重点监控企业和从业人员名单,确保建设各方人员到位,责任落实。将列入重点监控名单企业施工的项目作为检查执法和日常监督的重点,实施不同强度的监督管理。二是根据不同企业业绩、信誉、质量保证能力等情况,实行差别化管理,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动态确定和区分重点与一般监管对象,实施不同程度的监管。三是实行末位制管理,对信誉差、能力弱的企业及诚信排名靠后的企业,要加大抽查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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