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班子思想与作风建设制度·
一、增强能力方面
1.坚持基层党支部书记向院党委汇报工作制度,上下级组织之间互通情报,互相支持和互相沟通。
2.坚持院党委例会制度,院长会议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3.坚持支部例会制度,定期召开会议,汇报党建工作落实情况。
4.积极组织党建工作研讨文章,上报和交流。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方面
(一)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度
1.党委对全院党建工作负责,党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党委副书记、委员对分管的党建工作负责。
2.贯彻落实上级组织关于加强党的建设的方针、路线、政策等具体任务。
3.党委每年初听取、研究党建工作汇报,确定党建工作总体思路和年度计划。
4.建立健全加强党建工作的长效机制,并抓好检查落实,保证机制正常运转。
5.科学设置基层党组织,扩大党建工作覆盖面;加强党务干部的培养,配齐配强专职党建干部,保证党建工作组织健全。
6.为全院开展党建工作所必需的办公设备、设施、经费和时间得到保障。
7.院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认真抓好各自分管的党建工作,在向党员大会或党代会报告工作时要汇报党建工作的情况。
(二)党委内部议事制度
认真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做到重要事项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决定。
1.参加党委内部议事会议的人员为院党委成员。必要时,可请有关同志列席。
2.议事内容:传达学习中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贯彻意见;研究具体措施,研究党委、行政的主要工作进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酝酿讨论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统一认识,统一行动。
3.党委内部议事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也可依工作需要由党委书记临时召集。
4.有关会议内容,需要保密的,应当保守秘密。
(三)重大问题决策制度
1.党委讨论研究重要事项,需要三分之二的委员到会方能进行,集体决定。
2.决定重要事项应进行表决,表决采用口头、举手、投票等方式,记录在案。
3.如遇一些重要问题存在较大分歧意见,党委书记可根据会议情况做出暂缓表决的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后,提交下一次会议表决。
4.会议做出的决定,个人或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可以保留,但不能违犯或不执行会议决定。
三、联系群众方面
(一)密切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密切联系群众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为密切党群关系,必须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2.党委成员,每人应当联系一个部门和一个教学班。
3.支部每一学期召开一至两次群众座谈会,或采取个别访问的形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重大事件应及时向群众通报宣传和教育。
4.支部委员和党员应建立分工联系群众责任制,支委要建立群众联系点,党员要有自己的联系对象。定期不定期了解情况,听取意见,接受群众对支部或党员个人的监督。
(二)接待师生制度
为加强院领导和师生之间的相互沟通和理解,增强学院工作的透明度,促进学院工作积极、正常、顺利的开展,特制定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
1.一般每周二下午15:00—16:00为学院领导接待日(节假日除外)时间,地点为学院综合办公室。如遇重要情况和意见,随时接待。
2.每次安排院级领导一人负责接待,并安排办公室工作人员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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