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川县脱贫攻坚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2019-04-15
为深入贯彻中省市脱贫攻坚决策部署,按照省、市住建部门春季重点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延市发〔2018〕14号)要求,结合《延安市农村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确定我县下一阶段危房改造目标任务为持续巩固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成果,组织开展农房安全动态核查,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兑付一户、安全一户,确保全县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动态核查。2018年我县已基本实现了农村居民住房安全有保障的目标,但基于宜川地质、气候等特殊因素,受自然灾害影响,农村房屋易产生变形。县住建局每季度要抽调业务人员会同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全面开展“四类重点对象”房屋排查、安全认定工作;各乡镇、街道办要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内“非四类重点对象”进行房屋排查,安全认定。
(二)规范工作程序。一是规范申请审批程序。危房改造实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住建部门审批”的四级申请审批程序,以及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县住建局要将危房鉴定与农户申请同步展开,上门服务。二是规范档案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关于规范农村危房改造档案的通知》要求,危房改造档案资料实行一户一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准确。三是规范工作措施。各乡镇、丹州街道办要建立年度危房改造对象进度台账,包括开工、竣工、验收、入住等情况,每月统计报告工作进度,实时管理,对账销号。四是规范资金管理程序。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坚持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各乡镇、丹州街道办初步认定核实后,将认定名单提交县住建局,县住建局核实汇总后移交县财政局,县财政局将补助资金通过“惠农一卡通”直接拨付至农户,严禁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
(三)严格建设标准。一是严格控制建房面积。新建房屋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3人户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1人户不能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不低于13平米);厨房、卫生间、杂物间等附属用房不计入建房面积(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指在住宅外单独的厨房、卫生间或在建筑内有明显隔断隔离开的厨房、卫生间不计入建房面积;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原则上独立的、只用于储物的杂物间不计入建房面积)。各乡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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