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年1月17日在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葛晓燕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省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一年来,在省委正确领导、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最高人民法院精心指导下,在省政府、省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下,全省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工作要求和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持续深入开展“争创一流”活动,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
全省法院收案700006件,结案678797件,同比分别上升11.53%、13.9%,结案率位列全国第二;其中,省法院收案6549件,结案6026件。案件质效主要指标继续保持在全国前列。2019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在江西召开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充分肯定并推介我省法院工作经验。
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确保法院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持续加强理论武装。坚持把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的目标定位和“五个推进”的更高要求,认真贯彻省委全会精神,深化“争创一流”思路举措,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在全省法院得到不折不扣贯彻执行。
切实强化政治担当。坚决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加大反分裂反邪教力度,依法严惩组织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间谍等犯罪。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依法审结全国首例侵犯革命先烈名誉公益诉讼案和姜荣生侵犯救火英雄名誉公益诉讼案,维护英烈形象。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特赦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圆满完成1032件特赦案件的审理任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对标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牢牢把握目标任务,突出主题主线,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全过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审判执行突出问题,省法院对梳理出的40个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并形成八个方面长效机制,切实把主题教育成效体现在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提升上。
二、坚持服务大局,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助力打好三大攻坚战。探索金融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推进金融法庭建设,助力金融风险防范,妥善化解金融类案件135438件;大力加强涉金融债权案件执行,执结案件25615件,实际执行到位金额79亿元。扎实做好定点帮扶工作,积极化解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土地流转等矛盾纠纷,依法惩治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促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坚决打击破坏资源、污染环境等违法犯罪行为,审结案件1427件。在赣江、鄱阳湖、长江干流江西段、庐山风景区等重点流域和区域,设立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构建地域与流域管辖相结合的环境资源审判体系。推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和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审结案件334件,特大跨省非法倾倒有毒污泥案入选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压紧压实扫黑除恶政治责任,在省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同其他政法单位,健全大要案会商、“侦诉审”衔接常态化机制,坚决防止人为“拔高”或者“降格”,确保把每一起案件办成铁案,一审审结涉黑涉恶案件1164件7266人,结案率92.23%,结案数位列全国前列;徐文俊、鲍锡亮、吴丽萍等一批黑恶势力得到依法严惩。加大“打伞破网”力度,审结汪俊君受贿、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案等“保护伞”案件90件105人;加大“打财断血”力度,判处财产刑10.4亿元。开展黑恶势力犯罪财产专项执行行动,彻底铲除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加强对涉黑涉恶案件的分析研判,发出司法建议620份,推动健全预防打击黑恶势力的长效常治机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集中宣判49批206件1166人,营造专项斗争强大声势。“四分四统”审判方法,得到全国扫黑办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充分肯定。
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台司法指导意见,强化制度保障。主动走访挂点联系的园区企业,深入开展“降成本、优环境”专项活动。坚持平等保护,与工商联、非公企业维权中心等机构共同建立协作机制,发布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典型案例,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158976件。加强产权司法保护,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规范适用查控、惩戒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完善“三合一”工作机制,助力创新型省份建设,审结案件2339件。发布十大典型破产案件,审结案件173件,积极促进企业重组,以法治化方式推动“僵尸企业”退出市场。认真贯彻执行外商投资领域法律法规,服务保障我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审结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260件,办理司法协助案件300件。健全诉讼与仲裁衔接机制,办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258件。
三、坚持公正司法,坚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一、二审刑事案件39161件,同比上升10.04%。依法严惩杀人、绑架、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审结案件4021件,对王小建持刀杀害小学生案等案件中罪大恶极的被告人依法判处死刑,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依法打击危险驾驶、危害食品药品安全、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犯罪,审结案件5670件。坚决打击“套路贷”、非法集资、电信网络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袁金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案件351件。加大毒品犯罪打击力度,审结涉毒品案件2354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与省监委、省检察院联合下发文件, 进一步加强办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的协作配合,审结杨玲玲、胡高萍受贿案等职务犯罪案件443件585人,其中被告人原为县处级以上51人;开展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到位4400万元。严格规范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确保刑罚执行严肃公正,依法办理减刑案件14008件、假释案件557件。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相统一,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等原则,对42名被告人依法宣告无罪。
平等保护民事权益。审结一、二审民商事案件354186件,同比上升12.51%,其中涉及教育、就业、医疗等民生案件32173件。依法惩治恶意欠薪行为,为农民工追回劳动报酬1.76亿元;审结劳动争议案件6643件,与省人社厅联合发布劳动争议十大典型案例,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深化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倡导“孝老爱亲”“以和为贵”,审结婚姻家庭案件50101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64份。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消费潜力释放的法治化市场环境,审结案件17238件。加强涉军维权工作,审结涉军案件43件;依法保障全面停止军队有偿服务工作,获军地联合通报表彰和最高人民法院通报表扬。将矛盾化解贯穿民事再审审查全过程,切实保障当事人权利,审查案件3381件。
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巩固和深化跨区划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成果,依法支持“放管服”改革,审结一、二审行政案件9336件,审结国家赔偿案件62件,审查和执行行政非诉案件2911件,同比分别下降7.9%、1.59%、29.92%。坚决维护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依法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审结征收拆迁等案件3189件;制作专题白皮书,提出规范征收拆迁工作的司法建议。进一步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努力解决“告官不见官”的问题。健全府院良性互动机制,与省委党校、省司法厅联合建立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邀请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2064人次,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四、坚持司法为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
建设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主动融入诉源治理机制建设,参与实施“法律明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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