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6·30”较大窒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全文2789字)

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公司 “6·30”较大窒息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

    ??201X年6月30日7时30分左右,在顺义区高丽营镇河道排污口治理十三支污水管线工程,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井下抹灰破管作业时,发生一起缺氧窒息死亡事故,造成4人死亡。
    一、工程项目基本情况
    事发工程为顺义区高丽营镇河道排污口治理十三支污水管线工程(以下简称“十三支工程”),该工程由顺义区发改委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招标人为顺义区水务局,工程施工单位招标人为顺义区高丽营镇人民政府,施工合同价格为38980022.06元。工程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为:综合治理排污口3个,布置污水检查井115座,路面恢复1995平方米,顶管5500余米等。设计线路为:以金马工业区临时污水处理站为起点,新建污水管道沿拥军路向南、再沿机场北线北侧绿化带边界向西介入十三支渠北侧的污水管道预留接口,其中约2000米管线在高丽营镇境内,其余约4000米管线在后沙峪镇境内。事故发生地点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董各庄村。
    工程中标的总承包单位为鑫大禹公司,投标项目经理为王东海,项目副经理为马春雨,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陶荣亮,项目安全员为马龙。监理单位为中水利源公司,总监和监理工程师分别为石新兵和蔡和林。鑫大禹公司中标后,经经理办公会决定,该工程由张志军项目部负责建设,实际项目经理为张志军,项目生产经理为王超,项目安全员为孙建波。投标项目经理王东海、项目副经理马春雨、项目技术负责人陶荣亮、安全员马龙四人未实际参与该项目的管理工作。
    二、事发污水井井室结构情况
    事发污水井为十三支工程55号井,位于顺义区后沙峪镇董各庄村向东200米路南。该井从上至下依次为井筒、井室,地面至地下2.8米为圆柱形井筒,井筒直径0.8米;地下2.8米至5.9米为长方形井室(长1.5米,宽1.1米),井室底部距地面5.9米、设置在外径约1.1米污水水泥管下方,水泥管顶部距地面4.8米
    三、事故发生经过
    201X年6月30日,华祥兴鹏公司现场负责人牛海陆安排现场带班人员牛三所带领马兆选、马士枝、马士杭和刘长标四人到55号井和56号井进行抹灰破管作业。早上6时30分左右,5名工人到达施工现场,将55号井和56号井井盖打开通风。7时30分左右,马兆选首先下井准备进行抹灰作业,约2分钟后晕倒,马士枝、马士杭、刘长标3人先后下井施救,均晕倒在井下。现场带班人员牛三所最后下井施救,下至约3米左右感到不适随即爬上地面。
牛三所爬上地面后立即打电话给现场负责人牛海陆。牛海陆拨打119、120报警,牛三所拨打110报警,牛海陆同时电话报告了华祥兴鹏公司和鑫大禹公司项目部相关负责人。7时50分左右,牛海陆及鑫大禹公司项目部相关负责人陆续到达现场。7时58分,公安消防部门接到报警,8时21分左右,消防部门到达现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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