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目标替代”的不良倾向(全文2011字)

乡村振兴“目标替代”的不良倾向
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是对精准扶贫的战略衔接。当前是乡村振兴与精准扶贫的战略交汇期。在脱贫攻坚已有成果基础上,国家于2018年开始重点向农村投入巨量资源,推进农村全面发展。据笔者在中部地区的调研情况看,部分地区在乡村振兴落地实践中,出现了乡村振兴战略目标替代现象,主要表现为“示范打造对普通村庄的替代”“产业振兴对全面振兴的替代”。其中,示范打造是指基层将大量财政资源堆砌到数个不可复制、难以推广的示范村上,产业振兴是指输入到村庄的财政资源主要用于发展乡村旅游、休闲产业等产业项目上。  示范打造对普通村庄的替代  2018年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将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搬迁撤并四类,提出:包括作为集聚提升村庄的现有规模较大的中心村和其他仍将存续的一般村庄,占乡村类型的大多数,是乡村振兴的重点。但是落实到地方,往往假借“示范推广,以点带面”之名,将乡村振兴的重点由占据多数的一般村庄振兴转换为个别示范村庄振兴。  以笔者调研的某市为例,该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9—2022年)》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省级示范县(区)、示范镇、示范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省级示范县(区)增至3个、示范镇增至15个、示范村增至100个。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并指出要抓好评估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政干部年度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由此,下级单位大兴示范打造之风。同时为做好精准扶贫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一些基层干部选点范围往往圈定在贫困村范围内。这样,一方面,贫困村在脱贫攻坚政策扶持下,村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已经得到显著进步;另一方面,在乡村振兴战略导向下,一大批新的财政资源向示范点快速聚集,短期内示范村公共品存量得到了长足进步。由于中部地区村庄处于低度分化状态,示范村的兴起,造成示范村与非示范村之间的“发展型悬殊”。显然,这种“发展型悬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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