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市监发〔2021〕16号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港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
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教育局:
现将《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贵港市教育局
2021年5月 24 日
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意识,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社会监督,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餐饮服务明厨亮灶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市监食监二〔2018〕32号)、《市场监管总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 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西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桂市监发〔2020〕3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保障广大师生食品安全为目标,以创新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高监管效能为核心,通过实施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社会监督机制,进一步提升我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化建设水平,实现“明厨亮灶”智慧监管,促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诚信守法经营,规范公开加工过程,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推动我市校园食品安全形成家庭、学校、社会共治格局。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贵港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罗均职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余铖武 市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温秀海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胡 强 市教育局副局长
成 员: 黄善平 市市场监管局食品餐饮监管科科长
苏佑华 市市场监管局科技信息科科长
宾 永 市市场监管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谢江廷 市市场监管局财务科科长
卢云希 市教育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李 倩 市教育局财务基建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全市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局长罗均职、市教育局局长余铖武兼任,副主任由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温秀海、市教育局副局长胡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相关科室负责人担任。
三、工作目标
到 2021年11月底,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达98%(其中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50%以上),后续所有新开办学校食堂均须进行“明厨亮灶”建设。通过推广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建设,实行全市学校食堂网络监控智能监管,实现“画面可存储、问题可核实、信息可追溯、数据可分析”,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各学校食堂主体责任意识、诚信自律意识和食品安全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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