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气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全文2818字)

启东市气象局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时间:2019-12-23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南通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江苏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南通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启东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启东市气象局决定从2019年11月起至2020年12月底,在全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委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汲取“3·21”等事故教训,通过深入开展施放气球和防雷重点监管单位安全生产整治行动,进一步增强企业安全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为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做出贡献,将安全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专项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专项整治范围
    1、全市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主要包括油库、气库、弹药库、化学品仓库、烟花爆竹、石化等易燃易爆建设工程和场所;雷电易发区内的旅游景点或者投入使用的建(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单独安装雷电防护装置的场所。
    2、防雷中介服务单位
    主要包括在启东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经营活动的防雷检测单位。
    3、施放气球安全监管范围
    全市范围内具有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资质单位监管及其气球施放活动监管。
    (二)专项整治内容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根据《启东市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规定》等相关规定履行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职责情况。
    1、防雷安全重点监管单位
    (1)防雷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单位防雷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落实情况。防雷安全组织机构、防雷装置维护检查制度、雷灾事故报告制度、应急预案、防雷安全生产档案、防雷装置年检及隐患整改等的落实情况。建筑物、电子系统等是否依法安装防雷装置;防雷工程是否依法经过气象主管机构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是否有专人负责防雷装置的日常维护和管理;防雷装置是否有日常维护费用等。
    (2)防雷装置年度检测情况。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是否进行定期检测;是否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使用的防雷产品是否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检测内容是否完整;经检测发现的防雷安全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对检查中发现防雷安全隐患的,要按照法定职责,将国家防雷安全法规及相关文件、通知、整改意见等,按照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方式送达相关单位和人员;对重大防雷安全隐患或重点问题,要逐一查实,研究解决。
    2、防雷检测技术服务机构
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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