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2020年上半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度重点工作计划
2020年以来,市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严格对标“三标杆一率先”,以完善医疗保障体系为主线,突出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提升医保经办服务、规范医药价格管理,全力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医保制度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
(一)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地市级统筹稳步推进。对照“六统一”要求,按照“基金安全、待遇提升、平稳过渡”的原则,立足我市实际,提出实施方案。7月1日起,实施我市医疗保险基本政策和待遇标准调整;确保经过2-3年过渡,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实现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与统筹方案接轨统一。
(二)医保精准救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规范精准救助工作流程,有序开展申报、审核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对象一个不漏地享受政策红利。截至目前,申报重点救助对象6057人,拓展救助对象17人。医疗救助托底保障作用有效发挥,截至目前,享受救助的特定困难人员6.95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414.63万元。享受大病保险3466人,发放大病保险补偿款1984万元。
(三)长期护理保险水平整体提升。扎实推进长护险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合理提高待遇标准,更加完善评估流程。积极探索居家医疗护理与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社会医疗救助等制度衔接,不断满足参保人员多样化、多层次的长护需求。截至4月底,累计享受待遇的失能人员2959人,支付待遇1412万元。
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
(一)“清单式”按病种付费继续优化。结合医疗服务项目编码、医保药品耗材编码的价格体系,形成206个病种484项更为科学完善的结算标准。上线运行张家港市“清单式”按病种付费实用查询和综合监管平台,优化付费表单查询、创建等功能。
(二)总额控制进一步完善。联合卫健等部门,确定2018年度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年终决算方案,根据指标考核结果,实行浮动增长率,以合理的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各定点医疗机构科学调整门诊住院费用结构,严格控制不合理医疗。
三、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实现破冰
(一)健全阳光采购机制。聚焦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加强公立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平台管理,确保杜绝违规采购。截至目前,全市5所二级公立医院与省平台系统联网对接;7家公立医疗机构上报491项医用耗材备案申请。
(二)健全常态化监管机制。专项清理医药价格项目组套,规范医药价格行为;统计摸排、及时掌握2019年度医药价格收费情况;走访调研中医项目价格,进一步理顺中医项目比价关系;专题培训医药价格政策,提升医药价格管理队伍水平。
四、医保基金监管取得明显成效
(一)开展基金监管源头治理。开展“打击欺诈骗保 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在“江苏新闻空间站”《江苏法制报》等省、市多级媒体曝光欺诈骗保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指导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药机构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规范医保基金使用;多层次宣传解读医保政策,提高医药从业人员的政策理解力与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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