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和县审计局“十三五”规划工作总结和 “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全文5564字)

太和县审计局“十三五”规划工作总结和 “十四五”规划工作思路

    “十三五”以来,太和县审计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下,围绕“发展、改革、法制、反腐”主题,立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为严肃财经纪律、助推我县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党风廉政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十三五”审计工作成绩斐然
    2016–2019年上半年,共审计304个单位,查出有问题资金42.4亿元。其中:上缴财政8991万元,移交审计查出案件线索6件。审计报告被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采纳26条;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为政府节约资金13.76亿元。先后荣获第七届安徽省审计系统“精神文明单位”,全省审计系统审计技术创新年先进集体;阜阳市第十届“文明单位”,阜阳市审计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3个审计项目分别被阜阳市审计局评为“优秀审计项目”和“表彰审计项目”;太和县第十二届“文明单位”、太和县“四星级”基层党组织和民生、“双拥”、信访、扶贫工作等16个先进单位。2016 年2018年两次被县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
    二、“十三五”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1、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围绕太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每个季度确定1-2个专题进行了跟踪审计,及时向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递交高质量的专题审计报告,督促有关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立整立改,促进了重大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2、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根据县级财政工作每年的中心任务不同确定相应的审计重点,针对本级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前瞻性、预警性的审计意见建议被县政府采纳,每年的财政同级审计工作报告都得到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全票通过。
    3、经济责任审计。“十三五”以来,共对62名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进行了审计。查出违纪违规资金6256万元,上缴财政1.1亿元。其中,对太和县中医院原院长经济责任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县政府根据市监委监察函和审计建议,成立太和县中医院工作组,对审计反映的问题进行了逐项调查整改。
    4、固定资产投资审计。2016-2019年6月30日,共审计502个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核减工程价款15.1亿元。
    按照太和县政府的安排,对太和县浙商国际商贸城投资情况了审计。该项目上报投资额8.01亿元,截止2018年5月,审计摸底估算投资额为6.11亿元,查出项目企业虚报投资金额约1.89亿元。
    5、政府性债务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14年以来,太和县政府债务增长较快、隐性债务占比较高,存在债务风险,偿债压力大,隐性债务清理整改难度大。在既守住防风险的底线、又守住促发展的底线前提下,审计提出了开展政府投融资项目资产清查,逐步妥善处置存量债务、压缩瘦身一批新建项目,严格控制新增债务和违规变相举债、完善政府融资机制和推进融资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等建议,太和县政府及时采纳审计建议,压缩了当年投资计划,对全县融资平台进行了全面整合,并进行了融资的公司市场化转型。
    6、“三税”征管审计。查出县太和县地税局漏征漏管税款5300万元等问题。有关部门按照县政府安排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了整改。该审计项目得到了太和县政府的充分肯定,2016年10月20日县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研究,给予太和县审计局记集体三等功奖励。
    7、拆迁安置资金跟踪审计。按照太和县主要领导的安排,对太和县城东、城西、城南、城北、城中5个拆迁安置指挥部和开发区、旧县、大新、赵集4个乡镇2013年8月至2016年3月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组织实施了审计。审计资金总额28.8亿元。审计发现:五大指挥部及四个乡镇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过程中存在人口认定混乱、虚列支出、虚假营业执照、违反县政府拆迁安置政策、滥发补助等问题。通过对太和县城关镇桥西社区拆迁安置情况跟踪审计,核减安置面积1.01万㎡,减少政府安置费用支出0.52亿元。
    8、扶贫资金专项审计。通过对太和县扶贫九大工程及补贴类49个扶贫项目审计,审计资金总额5.1亿元。审计核减8927万元。移交案件线索一件。
    9、对全县乡镇政府和中心校债务置换的审计。共审查乡镇政府债务110笔1472.06万元,核实后确认69笔897.92万元。审查中心校债务214笔2758.98万元,核实后确认119笔828.69万元审计结果引起县政府及财政部门的高度重视。
    根据阜阳市审计局的安排,对界首市、颍上县、颍州、颍泉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进行了交叉审计。
    同时,还开展了财政存量资金、社会保障资金、全省公立医院债务甄别项目、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审计、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和教育系统财务收支等项目进行了审计。
    “十三五”以来,共开展了46项专项资金审计与审计调查。20余人次配合省、市、县纪委的巡察工作。
三、顺利完成审计机关机构改革。按照《中共太和县委 太和县人民政府关于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太发[2019]3号)规定,将原属于发改委的“重大项目稽查职责”、经信委的“国有企业监事会相关职责”、财政局的“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划入审计机关。县委成立中共太和县委审计委员会,为专门审计议事机构,县委审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为审计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办公室设在审计局,内设秘书股。根据《实施意见》要求,文件积极运作,稳步推进,确保机构改革顺利推进。3月29日,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 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了《太和县审计局职能配置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办[2019]57号),新《规定》在原来内设机构的基础上增设了电子数据与内部审计指导股和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审计股,将原农业与资源环保审计股调整为农业农村审计股,将原经贸审计股调整为企业审计股,原综合法规股调整为综合法规审理股。4月2日,县委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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