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2018年5月23日,湘乡市第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刘许生、陈钧武、肖铁强、王红阳、赵玲瑜等33名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周赏玲,副市长赵造时,市人民法院院长崔卫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谭天瑶,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成员,市政府办、市直相关单位负责人,乡镇人大主席、街道办事处人大工委主任,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市人大常委会各办委副主任,部分市人大代表,部分咨询委员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副主任陈钧武、肖铁强先后主持。
会议进行了以下议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局长熊超杰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主任王国中代表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所作的执法检查报告。会议认为: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乡镇街道认真抓贯彻落实,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畜禽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强,畜禽粪污治理力度加大。但仍存在畜禽产业结构不优、品质不高、品牌不响、产业链不完整、抗风险能力差、效益较低、面源污染较重、质量安全监管仍待加强、宣传不深入等困难和问题。执法检查报告对今后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会议审议通过了该报告。会议要求:一是市人民政府要坚持绿色环保和高质量发展理念,站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局,高度重视畜禽产业发展,认真宣传和贯彻落实一法一条例,定期研究相关工作。二是要调优畜禽产业结构,稳定和优化生猪产业,大力发展草食性动物和特色家禽养殖,加强品牌建设力度,延伸畜禽产业链条,致力打造畜禽产业品牌,实现转型升级,走高质量发展之路。三是要出台《关于对畜禽规模养殖区域布局进行调整的通告》的实施细则,科学划分禁养区、限养区和适养区,为执法提供明确的依据。要突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尽快出台禁养区特别是涟水两岸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的退养整治方案并有序组织实施。四是要建立污染防治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和街道的责任,健全养殖台账,加强日常监管,引导村民自治。强化执法监督,公益诉讼联动,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打击力度。五是要加强畜禽产业及粪污治理项目及资金的争取、整合、绩效管理,确保发挥实效。财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注重追踪问效。强化养殖业主建设污染治理设施的主体责任,科学合理进行项目奖补。鼓励种养结合,促进农牧生态平衡。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畜禽养殖场污染防治。六是要加强畜禽产品的安全监管。充实乡镇街道畜牧站力量,强化动物卫生监督,加强定点屠宰管理,加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会议决定将在执法检查中发现的以下具体问题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将涟水河泉塘镇禁养区内谭某家庭养猪场、刘某家庭养猪场,梅桥镇饮用水源地白洋水库禁养区内陈某家庭养猪场、刘某家庭养猪场依法退出。市人民政府将办理落实情况于2018年11月向市人大常委会会议报告。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李卫兵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贯彻实施<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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