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材料合集27篇,含宣讲稿、领导讲话、方案通知、经验信息、心得体会、评论文章等(全文39213字)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相关材料合集

目 录

一、重要素材
***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 3 二、微宣讲讲稿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1…………………………………………………….7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2…………………………………………………. 13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3…………………………………………………. 17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4…………………………………………………. 25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5…………………………………………………. 29 三、领导讲话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1………………………………..33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2………………………………..35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3………………………………..37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4………………………………..39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5………………………………..42 四、方案通知
关于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的方案…………………44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
典》的通知……………………………………………………………….. 53 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的通知……………………….. 57 五、经验信息
民法典宣传经验信息 1……………………………………………… 60
民法典宣传经验信息 2……………………………………………… 63 民法典宣传经验信息 3……………………………………………… 65 民法典宣传经验信息 4……………………………………………… 68 民法典宣传经验信息 5……………………………………………… 70 六、学习体会
民法典学习体会 1…………………………………………………….. 73
民法典学习体会 2…………………………………………………….. 77 民法典学习体会 3…………………………………………………….. 81 七、评论文章
民法典,让生活更美好…………………………………………….. 84 法治建设的里程碑……………………………………………………..87 民法典,镌刻人民权利的“宝典”…………………………… 90 民法典彰显当代中国法治精神………………………………….. 92 以民法典实施提升“中国之治”………………………………. 95

***总书记关于民法典重要论述
新华网
重要论述 民法典

一、系统阐述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 “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 成果。
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
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

——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人民权益、

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

义。
实施好民法典:
——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保障人民权益实现和发展的必

然要求

——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

度的必然要求

——是提高我们党治国理政水平的必然要求 民法典实施水平和效果,是衡量各级党政机关履行为人民
服务宗旨的重要尺度。
二、深入回顾民法典的编纂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事商事法制建设步伐不断加快,先
后制定或修订了一大批民事商事法律,为编纂民法典奠定了基 础、积累了经验。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顺应实践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 把编纂民法典摆上重要日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 问题的决定,其中对编纂民法典作出部署。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经过 5 年多工作,民法典终于颁布 实施,实现了几代人的夙愿。
三、深刻概括民法典的鲜明特色
    民法典系统整合了新中国 70 多年来长期实践形成的民事法 律规范,汲取了中华民族 5000 多年优秀法律文化,借鉴了人类 法治文明建设有益成果
    ——是一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望、 顺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民法典
    ——是一部体现对生命健康、财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 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护的民法典

——是一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民

法典
四、立体布局民法典的全面实施
立法
有关国家机关要适应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要

求,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不断

总结实践经验,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 要坚持问题导向,适应技术发展进步新需要,在新的实践
基础上推动民法典不断完善和发展。 行政 各级政府要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
府建设,把民法典作为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 标尺,不得违背法律法规随意作出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合法权益或增加其义务的决定。
司法
    各级司法机关要秉持公正司法,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 效率。要加强民事司法工作,提高办案质量和司法公信力。
五、全面部署民法典的普法工作
    要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将其作为“十四五”时期普 法工作的重点来抓,引导群众养成自觉守法的意识,形成遇事 找法的习惯,培养解决问题靠法的意识和能力。
要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

要聚焦民法典总则编和各分编需要把握好的核心要义和重

点问题

    ——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 等基本原则
    ——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 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 基本要求
——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 六、明确提出民法典的理论研究 要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足我国国
情和实际,加强对民事法律制度的理论研究,尽快构建体现我 国社会主义性质,具有鲜明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 民法理论体系和话语体系,为有效实施民法典、发展我国民事 法律制度提供理论支撑。
七、对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提出要求
    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宣传、推进、保障民法典实施, 加强检查和监督,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 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能力和水平。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1
网络
微宣讲 讲稿 民法典

    中共中央政治局 5 月 29 日下午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 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民法典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一部固根本、 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 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巩固社会主 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维护 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 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编纂民法典,就 是通过对我国现行的民事法律制度规范进行系统整合、编订纂 修,形成一部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符合我 国国情和实际,体例科学、结构严谨、规范合理、内容完整并 协调一致的法典。这是一项系统的、重大的立法工程。通过学 习,我认为民法典编纂和审议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彰显制度优 势、坚持实践导向,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 国有机统一,是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特点之一:始终坚持人民立场 体现人文关怀

***总书记指出:“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

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民法 典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规定了在推进和发展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广大人民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以及 如何保障自己的权利和如何履行相关义务。其核心是保护人民 群众的合法权益,贯彻法治精神,让广大人民真正拥有自己的 权益,切实保障自己的权益。坚持人民立场,体现人文关怀, 是民法典的突出特点之一。
    人民有所呼,立法有所应。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 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加大民事权利保护力度,提升 广大人民权利意识,更好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坚持 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把实现好、维护好、发 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法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才 能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厚植党执政的群众基础。坚持人民 立场要体现人民意志、彰显权利温度、展现法律情怀。编纂具 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充分彰 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制度成果和制度自信,促进和保障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发展,为人类法治文明的发展进步贡 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民法典体现了对人民意愿的充分尊重、对人民权益的充分 保障。坚持人民立场要激发人民创造,一方面,通过信息披露、 网络发布、征求意见、专家听证等多种方式,广泛倾听人民呼

声、聚焦社会热点问题、满足人民多层次多样化需求、全方位

保护人民民事权利,让立法的每个步骤、每个环节、每个条款 都凝聚广泛共识,激发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把 尊重民意、汇集民智、凝聚民力、改善民生贯彻编纂全过程, 全面借鉴历史经验,充分体现人民意愿、民族特色和时代特征, 切实保证人民在国家治理中的主体地位;另一方面,持之以恒、 坚持不懈、广泛深入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律进机关、 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充分运用网站、 微博、微信、微视频等方式,引导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使广 大人民学习法律、敬畏法律、遵守法律,把法治精神、法律原 则、法律规范变为日常生活自觉的反映、变成行为本身必备的 规律,把靠法办事、依法成事变成习惯,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的 获得感,努力让人民群众生活得更加幸福、更有尊严。
特点之二:始终彰显制度优势 坚持法治原则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我国具有“坚持全面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的 显著优势”。民法典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组 成部分,通过构建系列规范、准则并约束个体行为,坚持和完 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 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 定有序,充分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强 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我国在推进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

形成、坚持、巩固、发展、完善的过程中始终坚定不移走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 治体系,通过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 形成了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民法典编纂始终坚持法治原则,通过优化立法体制、机制 和程序,增强立法的民主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对现有民事 法律进行全面、系统、有序地科学建构,对于健全法律体系, 实现全覆盖、解决交叉点、保持一致性具有重要意义。民法典 还突出科学“编纂”形式,在民法通则、合同法、物权法、侵 权责任法等已颁行的基础上,按照系统、协调、统一的原则, 完成民法典其他部分的制定,实现现行民事法律的系统整合和 科学规范。***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 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 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 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民法典编纂集聚立法智慧,通 过制度安排和制度机制的建立,保证制度的连续、协调和稳定, 彰显我国制度优势,并推动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 能,必将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重要作用。
特点之三:始终坚持实践导向 回应人民期盼
    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是上层建筑的重要组成部分,发挥着 规范人类社会活动的重要作用,直接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各方 面事业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问题。民法典

的编纂始终坚持实践导向、强化问题意识,立足中国特色社会

主义新时代,既保持了我国民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适时地 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 新成果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作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 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对于推动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科学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将为坚持和 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 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编纂民法典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 必然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根本目的是保障人民 权益。立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编纂一部符合新时代中国 国情、民情和社情,科学、协调、统一的民法典,需要始终坚 持实践导向。面对复杂的社会形势和多元利益诉求,法治是化 解矛盾、凝聚共识的有效途径,把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解决 人民群众在民事实践活动时遇到的问题作为重中之重,民法典 通过对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和一般性规定的界定,全 面保护民事权利,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维护社会和经济秩序, 才能统一社会共识、化解社会矛盾、规范社会行为、协调社会 关系。
    制度理性源自人类实践理性的长期发展,民法典发挥着规 范自然人如何处理人与人、人与国家、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 系的作用,需要坚持实践导向,直面中国问题,展现时代特色,

设计中国方案,解决中国问题。对于广大人民提出的合理化建

议要充分吸收;对于现行民事法律中经过实践检验证明正确的 规定要全面运用;对于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现行规定进行必 要的修改完善;对于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 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坚持实践标准要针对我国社会主要矛盾 变化的实际情况,把法治实践理性与法学科学理性结合起来, 把法律科学方法与哲学思辨结合起来,确保经得起实践、人民 和历史的检验。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2
网络
微宣讲 讲稿 民法典

    2020 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8 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 正式到来。
    从明确禁止高利放贷、进一步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 到合理确定无效婚姻的情形、完善高空抛物坠物责任规则,民 法典诸多新看点值得我们关注。
看点一: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合同编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在基础法律中明确禁止高利贷,代表着在 国家层面对高利贷进行坚决禁止和严厉打击的态度。我国无论 是法律传统还是人们的普遍认知,对高利贷行为都是保持一贯 的否定态度,形成了社会在这个问题上的基本共识。此外,禁 止高利贷也是为了鼓励人们将更多资金投入到实体经济,这在 当前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有重要现实意义。
    网贷变成“套路贷”,“现金贷”变身高利贷……近年来, 民间借贷领域问题频出,既影响正常金融秩序,也给经济社会 稳定带来隐患,亟需通过法律进行规范。民法典这一规定在继

承现行合同法有关规定的基础上作出了更加明确的宣示,也与

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制定的民间借贷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相衔 接,为应对民间借贷领域有关问题提供更加充分的法律依据。
看点二:明确“机关、企业、学校等”的防止性骚扰责任
    民法典对此前草案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合理措施, 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作出修改,将 “用人单位”修改为“机关、企业、学校等单位”。随着近期 曝出个别高校教师性骚扰学生的消息,社会各界对完善法律法 规防止、惩治性骚扰行为的呼声进一步高涨。建立防止性骚扰 的“防火墙”,必须明确容易发生性骚扰的单位、场所的有关 责任。
    机关企业是利用从属关系实施性骚扰的多发场所,而学校 则是未成年人和年轻人最为集中的地方。从劳动关系上来看, 这些地方确实不都是用人单位。民法典这一修改实际上将负有 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进一步明确,也让法律在防止职场 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有针对性。
    对于性骚扰,其实还有不少需要明确的问题,例如构成性 骚扰的行为界限在哪儿,生活中大家开的一些玩笑究竟是否属 于性骚扰,机关企业学校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来有效防范性 骚扰等。”这些问题一方面需要通过有关单位的摸索实践来积 累和形成共识,为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提供事实依据,一方面也 需要通过法律的实施、司法的案例来让纸面上的条文落到实处。

看点三:婚前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找法院
    民法典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 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可以由人民法院统一行使撤销
权。

家庭关系的核心和基础就是夫妻关系。从这个意义上来讲,

无效婚姻的撤销权交给人民法院这样的司法机关来行使,其审 慎程度是远高于婚姻登记机关的。这体现出民法典在立法理念 上对‘家庭’的高度重视。
    实践中,婚姻登记机关更多是对结婚登记的要件形式进行 审查,而婚姻登记机关既没有能力、也没有法定职权对于一方 是否健康、是否隐瞒重大疾病等事实进行核实和认定,所以这 项职权交由法院来行使更有可操作性。
    现实中对于“重大疾病”的具体名类难以明确规定,因此 该条款具有相对开放性,授权法官在审判实践中积累经验和共 识。在判断是否构成足以撤销婚姻的重大疾病时,法官一定要 征求相关领域人士的专业意见,作为个案处理判断的重要依据。
看点四:防止高空抛物坠物,物业要尽安全责任
    近年来频频发生的高空抛物坠物事件,被人们形象地称为 “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这次民法典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建筑物 管理人主要是指物业服务企业,能够有效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负 起责任,及时检查、维修、加固高楼外部设施,加强对业主的 宣传教育,在必要的地方安装能够拍摄高空抛物坠物的摄像头

等设备,为有关部门及时调查高空抛物坠物事件提供证据等。

    大多数情形下,建筑物的管理人是由物业服务企业担当, 明确物业服务企业的安全保障义务,有利于裁判者在面对具体 纠纷裁断时进行法条适用。
    当然,在治理这一顽疾的过程中,也要充分协调发挥民事 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作用。对于高空抛物坠物致人损 害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责任;没有构成犯罪但违反了行政 法有关规定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同时给受害人造成损失的, 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多管齐下综合发力。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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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宣讲 讲稿 民法典

    2020 年 5 月 28 日 15 时 08 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 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告中国“民法典时代” 正式到来。
    被誉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的民法典,由民法总则与各 分编“合体”而来,包括总则编、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 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及附则,共 1200 多个条文, 覆盖一个公民生老病死的全部生活。民法典出台后,我国现行 的民法通则、物权法等相关法律将被替代。
    作为新时代人民权利的“宣言书”,民法典民法典充分体 现了时代特色。对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70 年到期、高空抛物 坠物、性骚扰、手机 ***PP 收集个人信息等社会热点和百姓关切, 民法典均进行了直接回应。尤为值得关注的是,还体现了对疫 情防控有针对性的考量。
第一,关于疫情:保护特殊情况下无人照料的“被监护人”,
明确物业应急处置责任
    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节奏,也给民 事立法带来了新的课题与挑战。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

典作出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最新修改:

    ——进一步完善监护制度。民法典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 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 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
施。

在疫情防控中,存在监护人被隔离,导致被监护人缺乏照

料的状况。民法典这一修改非常必要,监护制度的完善可以有 效加强对特殊情况下被监护人的保护,同时也需要基层组织等 及时履行职责,及时发现相关情况并采取措施。
    ——民法典在征用组织、个人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事由中, 增加了“疫情防控”。对于疫情中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的相关 责任和义务,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应 当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积极配 合开展相关工作,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疫情期间,物业在社区疫情防控中承担了大量工作,起到 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立法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疫情等特殊 情况下开展应急处置的责任,并明确业主的配合义务,有助于 物业开展相关工作,维护小区居民的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 利益。
    此外,民法典完善国家订货合同制度,规定国家根据抢险 救灾、疫情防控或者其他需要下达国家订货任务、指令性计划

的,有关民事主体之间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权

利和义务订立合同。
第二,关于物权编:明确居住权,破解业主维权与维修难


民法典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

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

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其 稳定的生活居住需要。
    这一制度认可和保护民事主体对住房保障的灵活安排,有 助于为公租房和老年人以房养老提供法律保障,在涉及房屋的 债务追溯、银行拍卖等时,居住权的确立也有助于解决现实问 题。此外,对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 70 年到期怎么办、小区业主 维权难、公共维修资金常年“沉睡”等社会热点,民法典均有 明确规定:
    ——明确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 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 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助;适当降低业主共同决 定事项,特别是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维修资金的表决门槛, 并增加规定紧急情况下使用维修资金的特别程序。
    民法典民法典筑牢现代产权保护制度的坚实基础,让百姓 财产权利得到更有力的保护,为调整物业纠纷等民商关系提供

有效的法律依据,也为地方出台细则提供空间。
    第三,关于合同编:增加物业服务合同、完善电子合同, 对高利贷和“霸王条款”说“不”
    大到买房,小到交水电费,人们的生活离不开各种合同。 针对近年来合同领域的新问题,民法典在合同编中作出一系列 规定,亮点如下:
    ——针对物业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民法典增加规定物业 服务合同,为老百姓解决物业纠纷提供法律依据。
    ——为了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以及百姓网购习惯养成的 需要,民法典完善了电子合同订立规则。
    以立法形式,肯定电子合同未来发展前景,保障了商事活 动中双方合同可以通过便捷的电子合同方式订立,减少了书面 合同订立的繁复性。
    ——针对近年来各界反映强烈的高利贷问题,民法典明确 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对于很多消费者都遭遇过的商家“霸王条 款”,民法典完善了格式条款制度。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当事双方平等,以前,我们更多考虑 的是形式平等。随着社会发展,大家对合同本质平等的要求越 来越高。民法典对格式条款制度的细化规定,有利于进一步加 强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第四,关于人格权编: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关注性
骚扰与基因科研

人格权独立成编是民法典民法典的一大亮点。这是民法典

立法的重大创新,有助于强化对人格尊严的全面保护。

    手机 ***PP 悄悄收集个人信息?骚扰电话令人忍无可忍?…… 回应信息技术高速发展带来的新问题,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 信息的保护可谓浓墨重彩。
    ——明确隐私的定义。民法典规定,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 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私人生活安宁”写入隐私权,不仅是文字上的完善,更延 展充实了法律的保护范围。这意味着,频发的骚扰电话、短信、 强制弹窗广告等也可能被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完善防止性骚扰有关规定。民法典在总结既有立法和 司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规定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以及机关、 企业、学校等单位防止和制止性骚扰的义务。
    民法典针对性骚扰作出规定,就是要通过立法来制裁侵害 行为、抚慰受害者心灵。明确企业等单位的相关义务,是为了 在防止职场和校园性骚扰方面更具针对性,也有助于第一时间 保留、掌握证据。
    此外,为规范与人体基因、人体胚胎等有关的医学和科研 活动,民法典明确了从事此类活动应遵守的规则,避免科学伦 理“不能承受之重”。
第五,关于婚姻家庭编:设立离婚冷静期,明确夫妻共同

债务

民法典中备受关注的婚姻家庭编,着眼于促进家庭和谐,

解决当前百姓反映强烈的现实问题。

    ——为减少“头脑发热”式离婚,民法典规定了提交离婚 登记申请后三十日的离婚冷静期,在此期间,任何一方可以向 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
    我国离婚率逐年升高,闪婚闪离现象越来越多。设立离婚 冷静期是为了维护家庭关系的稳定,与离婚自由并不冲突。这 项制度适用于夫妻双方协议离婚,不涉及家庭暴力等适用诉讼 离婚的情况。
    ——明明是无过错方,离婚后却“人财两空”;离婚后发现 莫名其妙“被欠债”……民法典对此类现象说“不”,体现出 保护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鲜明价值导向。
    民法典吸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明确夫妻共同债 务范围;将“有其他重大过错”增加规定为离婚损害赔偿的适用 情形;增加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 赔偿……
    明确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有利于保护家庭成员以及债权 人的合法权益。设置离婚损害赔偿“兜底”条款,加大了对婚 姻无过错方的法律救济力度,有利于引导人们提高对婚姻家庭 的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维护和谐社会关系,并为司法裁判提 供更为明确的制度保障。
第六,关于继承编:扩大遗赠扶养协议范围,增加新遗嘱

形式
随着社会发展,百姓财富增加,财产继承问题日益重要。

民法典在继承编中对现行继承法的多处修改,有利于遗产得到

妥善保管和顺利分割,促进家庭和睦。

    ——保障“老有所依”,满足养老形式多样化需求。民法 典完善遗赠扶养协议制度,适当扩大扶养人的范围,明确继承 人以外的组织或者个人均可以成为扶养人。
    ——与时俱进,遗嘱的形式和效力更加灵活多样。民法典 增加了打印、录像等新的遗嘱形式,增加规定对继承人的宽恕 制度,删除了现行继承法关于公证遗嘱效力优先的规定……
    不再规定公证遗嘱效力优先,彰显法律充分尊重遗嘱人的 真实意愿。新的遗嘱形式让立遗嘱人的表达方式尽可能不受客 观条件限制,也是社会民事活动更具活力的体现。
    此外,为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民法典还增 加规定了遗产管理人制度,更好维护继承人、债权人利益。
第七,关于侵权责任编:破解高空抛物坠物难题,防止“自
助行为”被滥用
    ——在强化保护民事主体合法权益的同时,民法典侵权责 任编兼顾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为社会生活提供行为规范。
    针对高空抛物坠物,民法典多管齐下:明确禁止从建筑物 中抛掷物品;针对此类事件处理的主要困难是行为人难以确定 的问题,强调有关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规定物

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

此类行为的发生。 民法典完善了高空抛物坠物相关各方的民事责任,既有利
于受害人索赔,也有利于督导相关方自觉履行职责义务。

    ——为更好保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民法典还对“自助 行为”制度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
    民法典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 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 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 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 机关处理。
    民法典同时明确,受害人采取的措施不当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建立自助行为制度,有利于公众在生活中遇到各种突发情 况时灵活处置,维护自身权益,体现了法律以人为本的宗旨。 维护自身权益必须以不损害他人的权益为前提,民法典吸收各 方面意见,对这项制度增加设置了必要条件,引导大家依法行 使权利、承担义务,防止这项制度被滥用。
    此外,民法典还完善了生产者、销售者召回缺陷产品的责 任规定,完善网络侵权责任制度,并加强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 人员对患者隐私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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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宣讲 讲稿 民法典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法典》,这是未成年人权利的保障书。我们天天与未成年人打 交道,也遇到过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我们必须深刻理解民法典、 学深悟透民法典,用民法典制定工作,推动未成年人工作更好 开展。
    民法典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的未成年人,又因其身份的 特殊性,对其相关权益的体现和保护成为民法典编纂过程中备 受关注的部分。不久的将来,民法典将给未成年人的生活和成 长带来哪些影响?让我们一起来梳理。
一张未成年人的“法律身份证”
    最近一段时间,未成年人参与网络付费游戏、高额打赏网 络主播,父母却无法追回款项的案例,成为社会热议的话题。 该如何看待未成年人的打赏行为?
    民法典规定,8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 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 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在民法典中,这是前提性和基础性的规定,充分体现了对

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一方面,对于未满 8 周岁的未成年人来 说,相关事务由其监护人决定,监护人具有相应的年龄、智力 优势,又有一定的生活阅历,可以避免未成年人权益遭受损害。 另一方面,年龄由过去的 10 周岁降到 8 周岁,其实赋予了 8 周 岁到 10 周岁之间的未成年人更多的民事权利,给予了他们一些 自由决定的空间,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尊重。
    这条规定相当于赋予了未成年人一张“法律身份证”,对 未成年人在不同年龄段的行为能力范围给予了更清晰的界定。 从 10 周岁到 6 周岁再到 8 周岁,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门槛经历 了一次次前后位移。1986 年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年龄定为 10 周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未 成年人的生活条件、心智成熟度有了很大提高,下降年龄成为 法律界共识。
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贯穿始终
    父母患病确诊后被隔离,留下孩子独自在家无人照料。疫 情期间,类似情况该如何解决?
    结合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民法典对监护制度作了进一步完 善,规定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 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 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 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这条规定特别具有时代性和针对性,体现了我国在处理公

共危机事件时对弱势群体的关怀,明确了居委会、村委会、民 政部门的职责,也是最有利于未成年人这一理念的彰显。
    不仅是在紧急情况下,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理念贯穿整部 法典始终,涉及监护、收养、遗嘱继承各方面。比如,当对监 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时候,民法典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 员会、民政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在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指定 监护人。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
责。

收养制度的完善也是民法典的一大亮点。比如,已满 14 周

岁、未满 18 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应该成为收养盲区,他们也需要 回归正常的家庭生活。,将被收养人范围放宽至所有未成年人, 将有利于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以往的收养制度更多考虑的 是满足没有孩子的收养人的利益,这次明确了收养应当遵循最 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
    为进一步强化对被收养人利益的保护,民法典在收养人的 条件中还规定“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并增加规定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为性侵筑起“防火墙”
    近年来,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不时曝光,牵动着社会的敏 感神经。民法典规定,未成年人遭受性侵害的损害赔偿请求权

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受害人年满 18 周岁之日起计算。

    这就意味着年幼时遭到性侵,18 岁后仍可提起诉讼并得到 保护。一般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 期间为 3 年。然而现实中,一些未成年人遭性侵案件中,因未 成年人心智尚未完全成熟,可能没有意识到行为的危害性;有 的甚至是熟人、近亲属作案,不敢通过法律寻求保护。
    如果按照以往诉讼时效的规定,孩子成年后再去寻求法律 救济,很可能面临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被动处境,当初的加害 人得以逃脱法律惩罚。
    这条规定也是对不怀好意的成年人的一种有力震慑,不能 因为孩子年幼无知就伸出罪恶之手。
    性骚扰也是备受关注的社会话题。民法典规定,机关、企 业、学校等单位应当采取合理的预防、受理投诉、调查处置等 措施,防止和制止利用职权、从属关系等实施性骚扰。目前发 生在校园、托幼机构的性骚扰事件有上升趋势,这样的修改能 进一步明确负有防止性骚扰责任的单位范围。

民法典微宣讲讲稿 5

微宣讲 讲稿 民法典

    按照会议安排,我就民法典几大亮点进行解读,如有不当 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见义勇为免责
    民法典指出,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 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没有侵权人、 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 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 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现实中因救人反被告的事件多次发生,“扶不扶”“救不 救”一度困扰公众。民法典明确了侵权人和受益人的各自责任, 同时也明确了见义勇为者依法不承担民事责任,有助于杜绝“英 雄流血又流泪”的现象。
二、小区共有场所收入归业主
    民法典指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 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 业主共有。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收入归谁?物权法的规定并不明

确,引发了一些矛盾纠纷。民法典明确,利用小区业主共有场

所产生的收入属于业主共有。这将发挥定分止争的作用,维护 业主合法权益。
三、禁止高利放贷
    民法典指出,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 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 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 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 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近年来,“校园贷”“套路贷”等频发,高利贷问题引起 广泛关注。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表明了国家鼓励人们投资实 体经济,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解决因高利放贷导致的一系列 社会问题。
四、保护个人信息
    民法典指出,处理自然人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 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 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 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 的约定。
    数字化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面对人肉搜索、垃圾短 信、电信诈骗等挑战,民法典确认和保障与个人信息有关的人

格权益,并规定个人信息利用的基本规则,让个人信息使用有

法可依,将有效遏制过度搜集个人信息的乱象。
五、界定夫妻共同债务
民法典指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
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 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 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 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 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债务该怎么认定?是共债共签还是单 方举债共同偿还?民法典吸收了现行司法解释的有效做法,规 定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 等,或者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否则不予认定。
六、增加遗嘱形式
    民法典指出,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打印遗嘱有法律效力吗?现实中,打印遗嘱十分常见,但 却常常引发纠纷。对此,民法典根据实际需要作出回应,对打 印遗嘱的效力作出界定,明确了打印遗嘱必须具备的形式,填 补了立法空白,适应了时代发展的需要。

七、守护“头顶上的安全”
    民法典指出,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 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 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 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抛物坠物造成人员受伤、财产损失让不少人心惊胆战, 如何守护“头顶上的安全”?民法典作出这一规定,意味着高 空抛物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如果不能明确责任人,那该楼业 主都有可能要被追偿责任。这为受害人提供了“兜底”保障, 同时为补偿人进一步追偿提供了法律依据。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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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摘编 民法典

    ***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 话,系统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历程,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 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对推动实施民法典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 现了总书记、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坚定决心和 政治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学深悟透***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高度,准确把握民法典“固根 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地位作用,准确把握“三个必然要求” 的时代意义,准确把握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的本质 属性。
二要全面推进民法典落地落实。
    围绕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四个维度”,坚持领导干 部和领导机关带头,坚持规范文明执法和公正司法。对照民法 典规定和原则开展“立改废释”工作,加强相关联、相配套的 法规制度建设。
三要按照“三个阐释好”要求抓宣传普法工作。
围绕“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全面推进民法典

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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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摘编 民法典

    ***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系统回顾了我国民法典的编纂 历程,深刻阐述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对推动实施民 法典提出明确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深化认识。
    深刻认识民法典作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 名的法律,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重大成果,其颁 布实施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自觉以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 切实抓好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更好推进法治建设,更好保障人 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要抓好实施。
    对照民法典规定和原则开展地方性法规“立改废释”工作, 以保证民法典有效实施为重要抓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民 事司法工作,深化民法典普法宣传教育。
三要加强领导。
    全省各级党委政府要带头保障民法典实施。各级领导干部 要带头作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人大、司法机关要 统筹推进宣传阐释工作,组织部门要将民法典纳入干部培训重

点内容。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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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摘编 民法典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 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基础性法律。
一要深刻认识实施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
    把学习宣传实施好民法典作为重大契机和重要内容,以民 法典的实施积极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法 治化水平。
二要加强同民法典相关联、相配套法律法规制度建设。
    加强民法典的解释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持从 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共同发力、一体推进,确保 民法典有效实施。
三要不断增强各族群众的法治意识。
    坚持“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把民法典普法工作作为 当前和“十四五”时期普法工作的重点来抓,纳入“七五”“八 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推动民法典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 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进寺庙。
四要加强民法典实施的组织领导。
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作学习、遵

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确保民法典得到全面有效执行。

学习宣传贯彻民法典讲话摘编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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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摘编 民法典

    民法典在我国法律体系中是一部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 的基础性法律,体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性质、符合人民利益和愿 望、顺应时代发展要求,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人民生命健康、财 产安全、交易便利、生活幸福、人格尊严等各方面权利平等保 护,体现了中国特色、实践特色、时代特色,对推进全面依法 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巩固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对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依法维护人民权益、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对推进国家治理 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都具有重大意义。
    ***总书记在就如何切实实施民法典工作要求时,多次 提到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积极宣传 发动,带头遵守实践,领导干部要结合分管领域工作,分章节 进行学习解读,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组织人事、 教育培训等部门要迅速组织干警职工进行学习培训;宣传教育、 政府法制研究中心等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宣传贯彻意见;全 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迅速行动,根据中央、省、市委和上级 业务部门部署要求,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掀起学习***总书

记重要讲话精神、实施民法典、贯彻“两会”精神的热潮。

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队伍,要紧紧围绕维护和保障人 民合法权益,服务和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发 挥“四项职能、一个协调”作用,加强民法典重大意义的宣传 教育,就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学习贯彻民法典提出意 见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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