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
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以及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十一五”期间城市绿线划定工作要求和《苏州市城市绿线管理实施细则》,结合苏州市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际,我市将全面开展城市规划区内绿线的划定工作,特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绿线划定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全面保证城市绿线划定工作的质量,更好地协调绿线划定与各类专业规划的关系,满足规划管理和行业管理的需要,拟建立城市绿线划定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和市规划局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名单附后)。
二、编制单位:绿线划定工作专业性强,数据和图形要求精确性高,因此我们拟委托苏州市城市规划编制(信息)中心具体负责编制工作。
三、编制经费:由编制单位初步测算经费经两局核准后,报市财政审批并列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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