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集团公司文件精神和公司《关于召开安全生产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组织)生活会的通知》,通过深刻吸取“7.19”重大爆炸事故的教训,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认真反思了自己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深刻地自我剖析,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查摆出的突出问题
(一)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认识方面。
“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不是一句简单的口号,而是从千百个血的教训中总结出的经验,安全是干好一切工作的基础,是最大的效益。***总书记曾对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 这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回顾7·19”事故的教训,不难发现,安全事故的发生均存在重生产、轻安全思想,在工作中冒险蛮干是事故发展的主要原因。作为主管技术质量工作的管理干部,在不同程度上存在思想放松、安全意识谈化的现象,认为安全管理主要是安全部门和生产,与技术、质量关系不大,思想上存在本职工作融入安全生产中的认识不到位现象。
(二)监管责任落实方面。
在能抓好分管的工作,但是对于安全与技术、质量的融合、监管不够深入,与自己得工作相联系,特别在新产品、新材料、新技术开发时,全面验证是否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不够。
(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落实方面。
未充分处理好技术和安全的关系,技术进步和安全发展是我国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就两者关系来说,技术进步与安全发展在本质要求上具有一致性,都是体现以人为本,主旨在于发展;技术进步能使安全做到本质安全,从根本上做到安全发展。对技术进步的超前性认识不够,片面认为技术是只为生产服务,对于设计在安全事故预防作用认识不知。
(四)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方面。
对现场安全情况缺乏全面掌控,防护知识掌握片面,未能找准开展安全生产的监管检查的切入点缺乏针对性,安全大局观念不强,总站在分管工作的立场考虑,未能发挥对安全生产的监管和履行的职责。
(五)审批制度制度和决策程序方面。
各项审批制度和决策程序较为完善,但是具体在执行过程中存在重视程序正确而效率有所降低。
(六)制度管理方面。
比较突出是对布置的工作督导不及时,降低了制度的严肃性,同时也使基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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