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要点
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以“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四个最严”要求为标杆,坚持党政同责、标本兼治,大力实施食品安全战略,狠抓全程监管、风险防控、依法治理、产业转型、社会共治,及时发现并有效化解各类风险隐患,坚守不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确保我区食品安全形式持续稳定向好。
一、实施全过程最严格监管
1.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深入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清源”行动、农村食品安全“净流”行动、农村食品安全“扫雷”行动和打击食品违法犯罪“利剑”行动。
2.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开展农药兽药残留超标、水产品药物滥用、兽药抗菌药滥用和饲料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活动。强化食用农林产品种植、畜禽水产养殖和屠宰等环节监管,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病死畜禽收购屠宰、农资制假售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落实企业业主主体责任,全面履行食品安全员(师)直接责任,通过将企业主体责任聚焦到具体人,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过程控制、风险自查、产品召回、全过程记录等管理制度,健全覆盖生产经营全过程的安全管控措施;建立企业责任约谈常态化机制,开展食品安全承诺行动,督促企业自觉把好安全关。
4.加强对婴幼儿配方乳粉和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酒类、调味面制品、食用植物油、食品添加剂等重点产品监管。着力整治食品生产中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超范围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突出问题。开展食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涉盐违法犯罪行为。规范清真食品牌证管理,开展清真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净化市场环境。加强食品包装、容器等相关产品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检工作。
5.继续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实施量化分级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加大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和校园周边、医疗机构、旅游景区、建筑工地、交通枢纽等就餐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力度。
6.加快签订食用农产品监管部门合作协议,深化食用农产品监管合作,进一步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管理无缝衔接机制。持续强化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经营行为管理,严格落实市场开办者主体责任。重点抓好农村与城乡结合部的监管。加强互联网食品经营行为的规范与监管。加强冷库仓储和冷链物流隐患排查工作。
7.严格落实省关于加强粮食重金属污染治理的各项措施。加强产地环境保护和源头治理,加大大气、水、土壤污染治理力度,降低污染物排放对食品安全的影响。建立我区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防止流入口粮市场。
8.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统一部署开展进口食品“清源”行动,加强进口食用植物油、养殖水产品、肉类、酒类等重点产品专项检查整治,对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开展全面检查。
二、强化风险防控和应急管理
9.按照国家与地方、部门与部门间合理分工实施风险监测计划,制定我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进一步扩大监测区域和品种覆盖面,提高风险监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建立食品安全风险会商和预警交流机制,整合食品和食用农产品安全各环节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数据,加大研判评估力度,摸清风险隐患,建立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结果多部门会商机制,报区政府并通报相关部门,提高利用效率。区级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机构设备达标率100%。
10.制定本系统风险隐患、突出问题和监管措施清单,及时调整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方案,做到隐患问题精准排查、有效化解。
11.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部门抽检监测任务,实施区级监督抽检计划,围绕重点品种和我区特色品种组织开展专项监督抽检工作,将日常消费食品中的农药兽药残留、添加剂、重金属污染的监督抽检任务落到实处。制定并实施农产品质量监测计划,对蔬菜、畜禽肉类、生鲜乳、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进行监测。充分运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数据信息,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对企业实施风险分类分级监管,严格落实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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