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
根据市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各专项治理工作“4+2”模式督导检查现场提出存在问题不足和市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各专项治理工作督导检查情况的通报》(锡市纪通字〔2019〕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场实际,对提出的存在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了自查整改。现自查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落实“两个责任”方面
1、未按照干部约谈常态化要求开展干部约谈问题:
场党委书记对任前环节党员干部进行了一次廉政谈话。但因为一对一谈话,没有体现出谈话记录。为了确保约谈工作的有效开展,场党委完善廉政谈话制度,制作谈话记录表,规定人事变动要谈话、主要岗位重点人员每年廉政谈话一次、发现苗头要提醒谈话、违纪违规违法追责问责要约谈,集体谈话有内容。
(二)各专项工作开展中存在的问题
1、深入整治“四官”净化机关政治生态行动工作问题
整治机关“四官”工作停留在安排部署、学习教育阶段,为深入开展查摆问题,整治工作成效不明显问题:
一是我场对领导班子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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