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河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全文7501字)

梁河县司法局2019年工作总结与2020年工作计划
2020年02月14日

    2019年梁河县司法行政工作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和中央、省、州、县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始终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大局,按照县委政法委和州司法局的部署要求,立足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全力推进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向前发展,一年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取得了应有成效,也显现了困难和不足。现将2019年司法行政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9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法治思维,凝心聚力,普法依法治理开启新征程。一是着力健全普法责任新机制。扎实推进“双普法”责任落实。根据《梁河县“七五”普法规划》,及时印发《2019年度全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梁普办发〔2019〕5号),进一步明确年度“七五”普法工作任务。二是着力构建法治宣传新阵地。抓住重要节点,多部门联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持久开展“法律六进+N”,将法治课纳入“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计划,开展系列“法治课堂进党校”活动;开设“法治梁河大讲堂”,重点抓好农村篇、社区篇、机关篇、校园篇、企业篇几个篇章的宣传;开展新一轮“扫黑除恶、法律知识”进社区活动,结合社区居民特点,通过“知识讲解+以案释法+播放宣传片+交流讨论”等形式开展扫黑除恶知识宣传;为全县21所中小学校重新配备了21名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组成11个组到全县20个学校开展“扫黑除恶、校园欺凌及常用法律法规”等内容的专题培训,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遵纪守法意识;联合县委组织部,走进全县9个乡镇的32个软弱涣散党支部,共同开展了“法治教育进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提升基层治理水平”送法活动;组织全县各单位部门,充分利用“3.8”、“4.15”、“6.26”等重要宣传节点、集中赶集日、矛盾纠纷排查和社区矫正走访等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三是着力点燃智慧普法新亮点。整合普法载体,加强网络宣传工作。积极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和“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功能;充分利用“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考试平台,组织本单位全体国家工作人员在平台上学法进行“法律充电”,把“法律进机关、单位”落到实处。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各级各部门共出动法治宣传车200余辆次,开展了各类法治宣传活动200余场次,展出法治宣传展板600余块,发放各种法治宣传资料60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2000余条,全县共有114家单位5373名国家工作人员参加学习,“梁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平台共推送19期35篇。
   (二)坚持精准发力,破解难题,矛盾纠纷化解取得新突破。一是进一步规范人民调解阵地。健全基层调解组织网络建设,强化基层基础建设,规范人民调委会管理。目前各类调委会、调解组织96个,调解人员1235人,基本实现全覆盖。二是进一步创新人民调解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及时印发《梁河县司法局关于推行“四联动工作法”深化矛盾纠纷调处专项行动方案》(梁司发[2019]2号),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轨道,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完善多元力量参与制度。扎实推进梁河县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四是进一步凸显人民调解成效。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截止2019年10月,共录入人民调解案件146件,其中口头调解案件81件,书面调解案件65件;共排查矛盾纠纷105次,预防纠纷46件,调解各类矛盾纠纷258件,成功253件,调解率100%,成功率98%。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控风险,特殊人群管控创造新业绩。一是强化提升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强化与职能部门的沟通交流,共同研究社区矫正工作的重点难点。二是加强基层司法所业务指导和执法培训,规范文书档案。三是认真做好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贯彻落实中央八部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刑释人员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就业防脱管这一工作主线,积极为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创造条件。截止2019年10月,全县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5人,解除矫正45人,开展集中教育100场次,开展个别谈话教育130余人/次,县局矫正股和司法所联合入户走访重点矫正对象20余人/次,发出书面警告9人/次,办理社区矫正居住地变更转出1人。开展社会调查评估19件/次,开展业务督查13次,督促健全各类矫正档案150余件次,监狱在押服刑罪犯累计核查638条,核查成功616条,核查失败22条,核查成功率96.6%。
    (四)坚持聚焦民生,优化服务,公共法律服务实现新发展。一是助推扶贫攻坚,送法下乡。充分利用重大节庆日、少数民族节日和普法宣传重点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法律援助助力扶贫攻坚”等活动。二是不断加强完善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三是加大对法律援助案件的评查力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四是“五举措”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与体检。截止2019年10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1件,其中民事诉讼案件16件,刑事案件15件,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9人次;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135件。
    (五)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活力,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工作,贯彻落实好公证体制改革过渡期各项配套措施。进一步完善公证质量体系以及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二是维护稳定和参与创新社会管理,加强律师行业管理,充分发挥律师执业优势与9个乡镇建立了法律顾问关系。截止2019年10月,共受理公证事项151件,当事人终止办理1件,办结150件,其中:经济类公证7件,民事类公证143件,收取公证业务费116980元;律师代理案件13件,其中民事10件,刑事3件,全县配备7台公共法律服务机器人。
(六)坚持服务大局,提高法治水平,依法行政体系不断完善。一是加快政府法制办机构改革进度,组建法制股。二是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根据《梁河县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16-2020年)》,加大对全县各级各部门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监督、督促、检查力度。截止2019年10月,累计公开信息1600余条。三是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执行《梁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梁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通知》(梁政发[2018]26号),进一步完善、规范政府重大行政决策。2019年,继续执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了法律顾问在事前咨询论证、事中审查把关和事后监督救济的作用。进一步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截止2019年10月,列席县政府常务会议10次,共审核县政府常务会议题63个,审核县政府重大合同(协议)13件,内容涉及农业、经济、招商、畜牧、教育、旅游等方面。同时参与处理县政府及部门具体信访涉法事件 ??13件,咨询法律事务35余件,确保政府决策合法合规,各项政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四是认真推进重大决策听证制度,为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截止2019年10月,共组织、指导、参加各乡(镇)、各单位重大决策听证2次。五是加强涉法及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2019年对全县历年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清查,均无违法设定或规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收费等内容,均无违法增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义务等情况。全年未发生违法行政行为。六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上级安排部署及时开展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公告工作,本次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理工作,县直部门执法主体36个,乡(镇)9个,审核行政执法依据200余条。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及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本次排查工作涉及全县12个执法单位,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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