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机遇 乘势而上
携手打造国际一流湾区
——在“外资银行湾区行”
座谈会上的讲话
中国银行业协会专职副会长 潘光伟
尊敬的艾市长、肖巡视员、方主任、张行长、陈局长,林行长以及各位外资、台资银行同仁:
大家早上好!非常荣幸能在初夏的季节与各位同仁相聚鹏城,开启“外资银行湾区行”考察活动。在此,我谨代表中国银行业协会,对中国银保监会国际部、外资银行部的大力支持表示诚挚的谢意,对深圳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深圳支行、银监局、银行业协会以及东亚银行为此次考察工作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做的精心准备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对参加此次考察团的外资银行、台资银行代表表示热烈的欢迎!
40年前,深圳以“敢为天下先”的勇气和创新精神扛起改革开放的先锋大旗。而今,在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对外开放迎来新阶段的时代背景下,我们带领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大陆台资银行的高管相聚深圳,在改革开放的新高地共话扩大开放与支持大湾区建设,可谓顺“天时”、应“地利”、享“人和”,对外资银行发展和大湾区建设意义深远。
首先,金融业扩大开放举措密集出台,外资银行发展迎来重大机遇期。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随着我国经济国际化程度日益深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势在必行。***主席今年4月在博鳌亚洲论坛中明确指出,对外开放举措“宜早不宜迟,宜快不宜慢”,在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方面,2017年底宣布的重大措施要确保落地,同时要加大开放力度,放宽外资金融机构设立限制,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在华业务范围,拓宽中外金融市场合作领域。
自去年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做出积极稳妥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助推金融业做大做强的重要部署以来,国家层面推动金融业扩大开放的措施密集出台。8月份,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22条政策措施,并要求明确对外开放时间表、路线图。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随后宣布,将外国投资者投资证券、基金管理、期货公司的比例限制放宽至51%;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单一持股不超过20%、合计持股不超过25%的持股比例限制。今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在博鳌论坛上提出了中国金融业对外开放的具体措施和时间表,主要包括:一是允许外资银行在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二是大幅度扩大外资银行的业务范围;三是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再设上限等。
今年4月,中国银保监会也发布政策,加快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对外开放,其中针对银行业的开放举措主要包括:一是取消对中资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二是放宽外资机构设立条件,允许外国银行在中国境内同时设有子行和分行;三是扩大外资银行业务范围,全面取消外资银行申请人民币业务的等待期要求;四是优化外资银行监管规则,对外国银行境内分行实施合并考核,调整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管理要求等。
这些开放举措明确了外资银行“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的管理原则,不仅可以促进竞合,促使银行业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也为外资银行在华发展创造了更好的投资和经营环境,使外资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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