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
【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总shu记在主持经济社会领域专家座谈会时,就正确认识和把握中长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使每个社会细胞都健康活跃,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将和谐稳定创建在基层”。这一重要论断把握时代特征,为拓展新发展阶段我国社会发展新局面提出了新的明确要求,为社会治理理论研究、规划编制、体制创新、力量部署、资源保障划出了重点。 基层是社会治理重心所在 基层是一个地域的概念,更是一个国家治理层级的概念。基层社会治理是指在党的领导下,运用包括政府在内的多种力量向基层辖区居民提供民生保障、公共服务、利益协调、矛盾纠纷化解、创造平安和谐舒适生活环境的活动。 基层社会治理与基层政府治理既有联系也有区别,共同点都是对基层公共事务的治理,不同点在于治理主体和治理对象有所差异。基层社会治理的主体强调的是社会力量,基层政府治理的主体是政府。基层社会治理需要政府的支持和引导,但更多强调的是社会力量的参与,而不是政府直接治理,更不是包办代替。从治理对象看,基层政府治理主要涉及政府职能范围内的事项,而基层社会治理主要是社会领域的事务,两者有交叉但侧重点不同。因此,基层社会治理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和自治性,需要在党组织领导下实行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 基层社会治理的特点是直接面对群众,事务琐碎复杂甚至艰巨繁重,是社会治理的基础和重心。基层社会既为人们生产生活提供地域空间,也为社会治理提供基础单元,人们的衣食住行、生老病死、文化娱乐等都发生在这里。随着城镇化和市场化深入推进,城乡人员流动、职住分离、各种利益关联交汇、多种服务需求旺盛,以党政机关和各类企事业单位为基础的社会治理模式很难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城乡基层自然成为人们居家生活、公共服务的最基础平台,成为社会交往、利益关联的最前沿阵地,成为社会问题和社会矛盾预防化解的最源头防线。正如***总shu记所指出的,“经济社会发展和民生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丝毫不能放松”。 以社区治理创新为重点 基层社会治理是社会治理的重心,而社区又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点。改革开放前,我国社会组织的方式和社会管理的运行逻辑是“单位制”和自上而下的社会管理。“单位制”在城乡有不同表现形式,城市的“单位制”由各类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构成,同时,还有一部分没有正式单位的城市居民通过街道和居民委员会(即街居制)组织起来;农村居民则通过“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组织起来。人民公社本质上也是“单位”。因此,计划经济时期,社会管理是通过“国家—单位—个人”实施的,个人与国家的联系通过“单位”实现。这种社会成员的组织和管理模式十分有效有序,但限制了社会流动,制约了社会活力。改革开放以来,越来越多的人从“单位人”变成“社会人”,这些所谓的“社会人”最终要落脚到社区生活,成为“社区人”。在此背景下,应加强社区建设,使社区能够承接传统“单位”中的公共服务和利益协调功能,成为社会治理的主要载体和机制。 社区虽小,但连着千家万户,做好社区工作十分重要。近年来,社区建设和社区治理得到大力加强,各地积极探索社区治理新模式、新方法,并取得重要进展。这次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检验了社区治理建设成效。但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诸多短板和弱项,如社区建设中“重区轻社”,社区治理中“区强社弱”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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