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建议(全文2517字)

※背景情况※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结构调整、战略性重组,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推动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这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指明了方面,也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经过多年努力,上海市属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运行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距离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仍有不小的差距。
  当前,国际经济环境复杂多变、国内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各类风险挑战明显增多,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其改革发展、提质增效能不能取得突破,是我国经济实现爬坡过坎的重要因素。上海市属国有企业是上海经济的骨干和中坚,为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仍存在一系列突出的困难和问题,制约了企业进一步发展。突出表现在政企分开效果不明显、企业内部活力不足、布局结构调整需要进一步深化等方面。在社会主义新时代背景下,上海市属国有企业如何,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经济结构、培育形成新的增长动力等方面取得突破,不断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仍然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问题及分析※
  1、在宏观层面存在政企分开不到位的问题。国有企业能不能搞好,不仅看企业自身,更重要的是看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国有企业首先是企业,是依法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市场主体,但是目前上海市属国企在政企分开方面还不够彻底。上海市国资委对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实施统一监管,走在了全国前列,但还有一些政府行政部门仍然管理着不少企业,经营性国有资产没有实现统一监管,政府行政部门履行出资人职责,既是裁判员又是运动员。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如国资委等在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同时,还肩负着公共管理职能,比如承担了大量安全生产等工作,在公共职能和出资人追求国有资产回报率职能之间存在天然矛盾。一些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在监管方面上有待优化,监管方式行政化倾向明显,一些权利如经理层选聘等本该交由董事会负责,仍然保留在监管机构手中,存在管得过多、管得过细的情况,束缚了国有企业的手脚,无法和其他企业公平竞争。
  2、在微观层面存在企业活力不足、激励不够的问题。国有企业提升活力和竞争力的根本突破点在于企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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