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相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文件精神,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根据目前扫黑除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任务分解,县信访局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开展扫黑除恶专项工作,现汇报工作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充分认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在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贯彻上级决策部署。一是按照县扫黑除明确的责任分工,切实做好信访渠道反映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梳理、移交,积极支持配合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二是抓实组织领导,明确压实责任,局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专人具体负责,确保扫黑除恶工作措施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全局先后组织召开多次专题会议,传达上级相关会议精神,部署、调度相关工作,强力推动工作落实,专项活动取得了实效。
(二)立足工作职责,排查移交间题线索
通过信、访、网、电等多个渠道,围绕滋生黑恶势力的重点区城、行业和领城,高度关注本行业领城反映出的有效线索,认真梳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对每一起涉及“黑”、“恶”字眼的群众来电、来访、来信都认真排查,与所反映的属事单位或部门一起细致分析,对涉黑涉恶线索案件实行台账化管理,及时、保密、全面、准确移交县扫黑办,确保不漏一起涉黑涉恶题线索。
今年以来,通过自排查和上级信访部门转送移交方式,收到涉及扫黑除恶类案件7起,移交公安机关1起。下一步,将严格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特别是加大信访秩序的依法规范治理,进一步肃清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存在问题
一是宣传形式单一,宣传力度不够大。目前对于扫黑除恶主要宣传方式是在接访大厅通过led大屏投放宣传标语,但是覆盖人流量过小,不能引起足够重视是其主要问题。二是对线索摸排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摸排责任还没有具体夯实,摸排工作研究不深入,没有具体的、针对性的摸排措施,主动寻找问题线索的积极性还不高,有“守株待兔”坐等群众上门举报的思想。三是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分类、移送和管理还不很规范。发现或收集到的线索,分类不细,处置简单,有的只有线索登记表,研判处置粗糙,对不是涉黑涉恶类问题线索(一般性矛盾纠纷),一记了之,不做调解处理;对扫黑除恶文件、线索等敏感性强的资料,缺乏保密意识。四是还存在信“访”不信“法”的缠闹访现象。很多老百姓都存在认识误区,认为有难事、伤心事、蒙冤事就要上访,很少想到有纠纷、有矛盾、有问题去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他们奉行“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的理念,上访往往是有理理直气壮,无理胡搅蛮缠,不是拦车堵路、喊冤堵门,就是哭喊下跪、冲击机关、反复上访,以此要挟政府,逼政府就范,从而达到解决自己诉求抑或获取利益的目的。于是乎打工领不到工资不起诉老板,找党委政府;出车祸了不找交警,找党委政府;打架死了人不找公安局,扛尸找党委政府;住院看病出了问题不找法医鉴定,聚集找党委政府医闹;私下借贷收不回钱不找法院,找党委政府;生活困难,不努力找工作,找党委政府;停水停电,不赶紧交水费电费等问题都找政府解决。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强化问题排查,拓宽线索。
进一步拓宽群众信访举报渠道,通过网上、来信、到县访等多种形式接受群众关于“涉黑”信访问题的反映。同时加强问题排查,对易发生“涉黑涉恶”的地方、行业和领域,通过现场接访、走村入户等方式收集线索、了解情况,最大限度的拓宽渠道,深挖线索,使问题线索的排查更加广泛和深入。
(二)强化舆论宣传,夯实群众基础。
强化信访部门作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基础性工作抓紧抓好,打好“前哨阵”。充分利用接访中心这一有力平台,注重把“扫黑除恶”宣传工作与信访接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在接待过程中通过向来访群众解读、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大群众对专项斗争的知晓度。注重在信访举报案件初核中发现线索,拓宽信访举报线索,同时积极向来访群众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要求,广泛宣传涉黑涉恶举报范围和内容,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坚决依靠群众,打人民战争。
(三)强化线索管理,严格办理程序。
对涉黑涉恶的举报件和信访问题,从受理到办结实行全程跟踪管理、专人负责、专人登记录入、设立专门台账、对账销号管理,做到件件可查,件件有回音。同时将工作中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全力配合公检法司等单位开展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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