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部长在2018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和2017年环保工作进展,谋划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安排部署2018年环保工作。下面,我讲四个方面意见。
一、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
党的十九大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进程中的一座丰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广泛的世界意义。***总书记所作的报告就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阐明了大政方针,就推进党和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战略部署,是我们党在新时代开启新征程、续写新篇章的政治宣言和行动纲领。
党的十九大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进行了系统总结和重点部署,梳理了五年来取得的新成就,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要求、新目标、新部署,为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指明了前进方向和根本遵循。从新成就看,将“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作为过去五年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十个方面之一予以集中阐述;从新理念看,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从新要求看,紧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必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从新目标看,将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将建设美丽中国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目标;从新部署看,明确要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推进绿色发展、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等四项重点部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进入了新时代。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把党中央擘画的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蓝图,转化为路线图和施工图。
(一)深刻把握新时代新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新境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境界、治国理政新境界、管党治党新境界、世界社会主义新境界,充分展现了***总书记马克思主义政治家的远见卓识、雄才大略和政治智慧,也是我们党的历史使命、执政理念和责任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集中体现在“六个观”,即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科学自然观、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观、良好生态环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的基本民生观、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的整体系统观、实行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的严密法治观、建设清洁美丽世界的共赢全球观,形成了***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成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
过去五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也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决心之大、力度之大、成效之大前所未有。这些成就的取得,最根本的是在于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在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战略思想的推动指导,在于***总书记亲力亲为、率先垂范所彰显出强大的感召力、标杆作用和榜样力量。做好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这个根本,始终向总书记看齐,把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建设,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为保护生态环境、建设美丽中国作出我们这代人的努力。
(二)深刻把握新时代新特征,推动高质量发展,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共进。党的十九大强调,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是党中央的一个重大判断。高质量发展,是能够很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发展,是体现新发展理念的发展,是创新成为第一动力、协调成为内生特点、绿色成为普遍形态、开放成为必由之路、共享成为根本目的的发展。简而言之,高质量发展就是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其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生态环境质量是不是向好的方向转变。这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了更高更严要求,也提供了更加广阔空间和更大机遇。
生态环境问题根子在粗放型增长方式。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必须改变过多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过多依赖环境消耗、过多依赖规模粗放扩张、过多依赖高能耗高排放产业的发展模式,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同时,高排放、高污染增长,不仅不是我们所要的发展,而且会反过来影响长远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需要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结构优化、增长动力转换。从这个意义上讲,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与推动高质量发展是完全一致的,环保部门必须有更大作为。
近年来,我们所做的许多工作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本质要求是高度契合的。比如,推进环评制度改革,强化“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硬约束,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开展中央环保督察,提高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文明建设责任意识,切实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大企业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大力整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为守法企业创造了公平竞争环境;逐步提高污染物排放标准,促进产业技术升级、绿色发展。开展这些工作,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同时,倒逼发展质量不断提升,实现了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多赢。
必须认真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强化生态环境硬约束,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在实现高质量发展上不断取得新进展、新突破。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把握好工作节奏和力度。在面对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影响经济发展的杂音时,要保持政治定力和战略定力。生态环境保护影响的经济增长,是那些损害生态环境的增长,是那些对人民美好生活带来负效果的增长,是那些影响国家长远发展的“黑色增长”。这样的增长绝不能要。对此,我们必须旗帜鲜明、态度坚决。
(三)深刻把握新时代新使命,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党的十九大提出,我们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是新时代环保人的新使命。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经济发展了,社会进步了,生活富裕了,人民对蓝天白云、碧水青山、安全食品和优美生态环境的追求更加迫切。当前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问题仍较突出,重污染天气、黑臭水体、垃圾围城、污染上山下乡已成为民心之痛、民生之患。污染场地开发利用、历史遗留放射性废物等环境风险也不容忽视。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与更多优质生态产品的供给不足之间的突出矛盾,这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的一个重要方面。
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下更大决心、采取更有力措施,着力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社会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问题,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同时,也要客观地认识到,今天的生态环境问题是历史不断累积的过程和结果,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也需要一个长期奋斗的过程。我们既要有打好攻坚战的决心和信心,不等不拖,蹄疾步稳向前推进;也要有打好持久战的耐心和恒心,不急不躁,统筹处理好方方面面关系,坚持底线思维,发扬钉钉子精神,驰而不息、久久为功,一步一个脚印向前迈进。
(四)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动力,持续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这为进一步深化生态环保领域改革提供了崭新动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历了7次较大规模的机构改革。今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要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不断深化改革,着力推动建设职能配置科学、组织机构优化、运行顺畅高效的体制机制,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
改革是一场输不起的硬仗。要坚持以解决制约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导向,以强化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保责任和企业环保守法责任为主线,以整合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效果为目标,既抓好中央已出台改革文件的贯彻落实,又谋划好新的改革举措。要按照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思路,加快推进环境管理战略转型,理顺生态环境保护基础制度和管理流程,形成生态保护红线是空间管控基础、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准入把关、排污许可是企业运行守法依据、执法督察是监督兜底的环境管理基本框架,打出前后呼应、相互配合的“组合拳”。
(五)深刻把握新时代新担当,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党的十九大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我们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
2017年6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督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对祁连山生态环境破坏典型案例进行剖析,对相关责任人实施严肃追责,处理省级干部3人,处理正厅级干部5人,行政撤职4人,还严肃处理几十名其他干部,给各地区各部门和各级党员干部敲响了警钟,对于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具有历史性、标志性意义。
在落实党委和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方面,要将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地方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底线,明确相关部门责任清单,综合运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手段,做到真追责、敢追责、严追责、终身追责,推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在强化企业责任方面,要在推行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的同时,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推动企业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在推动公众共同参与方面,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健全举报、听证、舆论和公众监督等制度,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让每个人都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的参与者、建设者、监督者。
“打铁必须自身硬”。生态环境保护推进越深入,复杂程度、困难程度越大,对干部队伍的要求越高。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需要环保系统进一步转变作风,在奋发进取、真抓实干、勇于担当、甘于奉献上冲在前,做表率。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一次会议即审议通过八项规定实施细则。2017年12月1日,***总书记就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作出重要批示,强调“四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纠正“四风”不能止步。2018年1月11日,***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把从严治党引向深入。我们要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四风”突出问题,坚决整治不思进取、不接地气、不抓落实、不敢担当的作风顽疾,加快形成“严真细实快”的干事创业氛围,打造一支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的环保铁军,为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事业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和政治保障。
二、过去五年和2017年重点工作进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我国生态环境保护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思想认识程度之深、污染治理力度之大、制度出台频度之密、执法督察尺度之严、环境改善速度之快前所未有,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美丽中国建设迈出重要步伐。
一是环境治理模式改进优化。在工作理念上,对保护与发展关系的认识更加深刻,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正在牢固树立,抓环保就是抓发展、就是抓可持续发展逐步深入人心;在工作动力上,从以自上而下为主,向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相结合转变,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努力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在工作目标上,从以抓污染物总量减排为主,向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转变,努力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在工作任务上,坚决向污染宣战,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同时,加强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动加快形成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在工作格局上,从环保部门单打独斗的“小环保”,向地方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大环保”转变;在工作对象上,从以监督企业为重点,向“督政”与“督企”并重转变;在工作手段上,从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为主,向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三线一单”等制度一起抓转变;在工作保障上,着力强化环境法治、科技支撑、资金投入、基础能力和国际合作等保障,并取得显著进展。
二是生态环境状况明显改善。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计划,坚决向污染宣战。累计完成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7亿千瓦,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2000多万辆。13.8万个村庄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成自然保护区2750处,自然保护区陆地面积约占全国陆地总面积的近14.9%。2017年,全国338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比2013年下降22.7%,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9.6%、34.3%、27.7%,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下降34.8%,达到58微克/立方米,珠三角区域PM2.5平均浓度连续三年达标。全国地表水优良水质断面比例不断提升,劣V类水质断面比例持续下降,大江大河干流水质稳步改善。
三是生态环保领域改革全面深化。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数十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改革方案。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以及环境保护督察、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禁止洋垃圾入境、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方面改革举措出台,初步建立“四梁八柱”性质的制度体系。开展生态文明试验区、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区域流域机构、国家公园体制、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等改革试点,为深化改革积累经验。
四是环境法治保障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核安全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完成制修订。2015年开始实施最严格的新环境保护法,按日连续处罚、停产限产、查封扣押、移送拘留成为遏制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力武器。首次实现中央环保督察31个省(区、市)全覆盖,直接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环境问题8万多个,达到了百姓点赞、中央肯定、地方支持、解决问题的效果。
五是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治理历史遗留铬渣670余万吨。聚焦垃圾焚烧、PX、涉核项目等重点领域,推进“邻避”问题防范与化解。我部直接调度处置突发环境事件481起,处理群众举报17万件,有力维护环境安全和群众利益。
六是核与辐射安全切实保障。推进核安全顶层设计不断完善、核安全监管能力显著增强、核安全文化水平持续提升。现有37台运行核电机组、19座研究堆、24座核燃料循环设施保持良好安全运行记录,在建19台核电机组建造质量受控,放射源辐射事故年发生率降至每万枚1起左右,全国辐射环境质量保持在本底涨落范围。
七是环境基础支撑日益夯实。国务院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成发展中国家最大的空气质量监测网并完成国家监测事权上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断面扩展到2050个,初步建成国家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完成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战略环评。推进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科技重大专项。发布国家环保标准467项,现行有效标准达1843项。实施重点地区环境与健康调查和监测。协调实现按环境要素设司。
八是国际影响不断扩大。积极参与全球环境治理,已批准加入30多项与生态环境有关的多边公约或议定书。率先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向联合国交存《巴黎协定》批准文书,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发挥国合会中外高层交流平台的积极作用,生态文明建设成就日益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和赞同,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
刚刚过去的2017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加快建设生态文明标志性工程为突破点,举全系统之力奋力推进各项工作。
(一)五项重大任务取得显著成效。
持续深化中央环保督察。在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中央编办、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监察部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完成第三、第四批对15个省份中央环保督察,向地方交办的7.2万件环境信访举报基本办结。在边督边改问责1.1万人的同时,组织协调第一批督察8省(区)问责情况统一对外公开,共问责1140人,其中正厅级干部24人,副厅级干部106人,形成强烈震慑效果。前三批督察22个省份整改方案所明确的1532项整改任务,已完成639项。我部针对环境质量持续恶化、突出问题整改不到位等问题约谈30个市(县、区)政府、省直部门以及央企。全国31个省(区、市)出台环保责任分工规定和省级环保督察方案,26个省份开展或正在开展省级环保督察。河北明确55个部门248项生态环保责任,湖北建立由书记和省长鉴证、地市主要领导签字背书的督察整改任务销账办结机制,湖南将党委有关部门和司法机关纳入环保工作责任体系,甘肃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部限时整改。
圆满实现《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大气十条》)目标。联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能源局推进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将12个城市列入首批试点城市。持续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推进全国实施第五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和油品标准,黄标车淘汰基本完成。会同科技部启动实施大气重污染成因与治理攻关项目。特别是面对2017年1-2月份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以下简称“2+26”城市)PM2.5浓度大幅上升的不利局面,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能源局等部门以及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河南等省(市)印发实施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从全国抽调环境执法骨干人员,对“2+26”城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和巡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治涉气“散乱污”企业6.2万家;完成以电代煤、以气代煤394万多户,削减散煤消耗约1000万吨,淘汰燃煤小锅炉5.6万多台,京津保廊上万平方公里区域基本实现散煤“清零”;重污染天气应对实现统一联防联控。提前供应国六车用汽柴油,天津、河北、山东环渤海港口煤炭集疏港全部由公路改为铁路。经过各方努力,随着《大气十条》实施四年多来各项措施陆续发挥效用,加之去年秋冬季污染物扩散气象条件比较有利,2017年,“2+26”城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1.7%,重污染天数下降28.8%;北京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0.5%,重污染天数下降43.6%。群众在空气质量改善中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坚决禁止洋垃圾入境。会同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部门制定并提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禁止洋垃圾入境推进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会同商务部、发展改革委、海关总署、质检总局调整进口废物管理目录,修订印发进口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等文件。依法依规撤销或注销涉及960家企业的500万吨进口许可证。开展打击进口废物加工利用行业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各地对1057家违法企业实施处罚,占总数的59%,形成极大震慑。联合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工商总局等部门开展固体废物集散地专项整治行动,各省(区、市)关停取缔不合法的废塑料等再生利用企业8800余家。2017年上半年“量价齐升”不利局面全面扭转,实现限制类固体废物全年进口量同比下降11.8%。
迅即开展“绿盾2017”专项行动。贯彻落实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祁连山通报精神,联合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林业局、中科院、海洋局等6部门迅即开展“绿盾2017”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各地已调查处理2.08万多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关停取缔违法企业2460多家,强制拆除违法建筑设施590多万平方米,对1100多人进行追责问责。开展自然保护区定期遥感监测,累计督促地方查实处理问题2.56万多个,其中1.79万多个已完成整改。
大力推动长江经济带大保护。联合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印发《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会同财政部安排30亿元用于长江流域生态修复奖励。持续开展长江经济带地级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保执法专项行动,排查出的490个环境问题全部完成清理整治。启动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三线一单”编制工作。与2013年相比,长江经济带9省2市I—III类水体比例提高9.1%、劣V类水体比例下降6.2%。
(二)深化和落实环保改革措施。
推进环保体制改革。持续推进省以下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江苏、山东、湖北、青海、上海、福建、江西、天津、陕西等9省(市)实施方案新增备案。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按流域设置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机构、设置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方案。赤水河、南四湖、东平湖、九龙江、赣江等流域机构试点有序展开。
实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出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7年版),发布15个行业技术规范,建成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完成火电、造纸等15个行业许可证核发,实现了固定污染源监管从管一般情形到管重污染天气等特殊时段企业排放行为,环境管理要求从针对企业细化到每个具体排污口、从以浓度为主向浓度和总量并重转变,推动了企业自行监测体系建设和达标排放,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河北、安徽等省大力推动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积极推进重点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
建设生态环境监测网络。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我部对人为干扰环境监测活动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完成2050个国家地表水监测断面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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