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清远市和连州市关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安排,根据《连州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的精神和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目标
构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
二、基本原则
1、民主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
2、依法依规、因地制宜的原则
3、规范操作、稳步推进的原则
三、工作实施进度安排
1、成立机构、动员部署(2018年3月12日-3月16日)
“经济联合社”由镇驻村干部、“两委”成员、村务监督委会员、群众代表联合组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经济合作社”由镇村驻村干部、村民小组长、理事会、党代表、村民代表组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小组。工作机构成立后,应召开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两级动员会,按上级会议精神与文件要求,动员部署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2、制定工作方案(2018年3月16日-3月23日)
详细制订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的改革方案,明确改革措施。改革方案要明确以下内容:(1)成员身份确认。要坚持“尊重历史、兼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原则,按照“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以村规民约为参照、以民主决策兜底”的办法,统筹考虑户籍关系、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对集体积累作出的贡献等因素,合理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2)集体资产量化。资产量化是对经营性资产和纳入改革范围内的其他资产,折股量化到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对非经营性资产,登记造册,建立有效管护机制,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对资源性资产,加快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及信息化管理工作。股权管理遵循公平、公开,提倡实行不随人口增减变动而调整的方式。(3)召开会议、审核方案。召开成员大会,要求本经济合作社2/3以上的户代表或有选举权成员的半数以上参加,会上对改革方案进行审议,要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才能生效。改革方案通过会议审核后,公开公示5天,无异议后上报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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