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在青岛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2020年5月16日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主要工作
2019年,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全市法院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和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学深圳、赶深圳”、发起15个攻势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职责,共审判执行各类案件249155件,其中市中院办理26363件,同比分别增加31.7%和19.9%,司法改革稳步推进,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各项工作取得新的发展进步。
一、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忠诚履行人民法院职责使命
——牢牢把握国家政权机关定位,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深入学习***总书记对政法工作、对青岛工作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保法院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贯穿始终,增强守初心、担使命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牢牢把握服务大局职责使命,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践行***总书记“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指示精神,落实市委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开放型、服务型、效率型“三化三型”政务服务环境要求,立足职能努力激活做实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各项要素。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好三大攻坚战、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发展民营经济等重大战略实施,及时调整工作部署,落实服务保障措施,确保法院工作始终贴紧中心、服务大局。围绕市委15个攻势作战方案,制定实施意见,全面推进落实法院参与的平安青岛、民营经济、高效青岛、科技引领城等攻坚任务,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牢牢把握维护公平正义目标,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工作宗旨。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指示要求,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工作主线,规范审判权运行,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准确把握四中全会“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融入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推进矛盾纠纷的源头预防、非诉化解,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通过执法办案培育规则意识,弘扬法治精神,引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道德新风尚,努力发挥司法在国家治理中的作用。
二、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法治环境
——服务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审结一审商事案件65857件,标的额527.1亿元。依法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审结买卖、租赁、运输等合同纠纷案件22517件。积极引导市场要素规范有序流转,审结涉股权、决议效力等公司纠纷案件888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推动设立青岛破产法庭,健全完善破产援助基金制度,审结破产、强制清算案件24件。审结涉民营企业金融借款、融资租赁等案件15951件,支持民营企业家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
——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审结一审保险、金融借款、民间借贷等金融纠纷案件38516件,标的额351.4亿元。加强与人民银行、银保监局金融消费纠纷的诉调对接,探索互联网金融纠纷审判一体化平台建设,妥善化解我市一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案件8310件。依法惩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31件,妥善审结“上赢集团”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依法维护金融市场秩序和人民群众的财产权益。
——服务保障创新发展。审结一审知识产权案件3020件,其中跨区域技术类案件279件。以青岛知识产权法庭为依托,新设威海、烟台、潍坊三处跨域巡回审判庭,与潍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共建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平台,优化山东半岛创新司法保护格局。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新聘62名技术调查官和技术咨询专家,强化知识产权审判技术支撑。坚持知识产权平等保护原则,妥善化解日本普利司通、美国高通、德国巴斯夫等国际企业提起的专利侵权纠纷,树立青岛创新保护高地的良好形象。
——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审结水污染、噪音污染等一审涉环境资源案件495件,审结乱垦滥伐、破坏耕地、污染环境等刑事案件36件,判处罪犯75人。健全环境公益诉讼审判机制,审结环境公益诉讼案件8件。李沧区政府作为原告的我市首起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由中院院长担任审判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起诉,李沧区区长出庭起诉,被告倾倒有毒废物污染环境,在被追究刑事责任、接受行政处罚后又被判决依法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彰显国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
——服务构建全面开放新格局。审结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案件276件,标的额41.1亿元。首度依据互惠原则承认和执行韩国法院民商事判决,切实增强外国投资者对中国法治的信心。与市台港澳办建立涉台纠纷联处工作机制,通过非诉方式妥善化解5起涉台纠纷。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国际合作新平台建设,胶州法院获得一审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与检察院、司法局共建上合示范区法律服务保障中心,实现中院上合示范区涉外巡回审判庭实质化运行。
——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一审行政案件2349件,执结非诉执行案件3375件。在市委坚强领导、市人大常委会有效监督和市政府全力支持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由上年的32%跃升到72.5%,“民告官能见官”“官出庭又出声”成为常态。把审前和解中心建设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用非诉方式实质性化解了郑州路片区征迁等521起案件。青岛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获得最高法院的肯定。
三、深化平安青岛法治青岛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实行涉黑恶案件由两级法院院长主审制度,加强与纪委监委、公安、检察、司法的协调联动,审结一审涉黑恶案件64件,判处被告人360人,其中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11人,付世凯、卢宝刚等涉黑恶势力犯罪首要分子均被判处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及剥夺政治权利。充分运用追缴、罚金、没收财产等手段,一审共判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6人,判处罚金1992.2万元。
——扎实推进平安青岛建设。审结各类一审刑事案件10274件,判处罪犯11870人。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328件,杀害民警别立福的犯罪嫌疑人玉某一审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省法院指导下,胶州法院审理初建训等打着“退役军人”旗号实施犯罪案,15名涉案人员全部认罪悔罪。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86件101人,以受贿罪判处江苏省政府原副省长缪瑞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依法裁定特赦服刑罪犯258人。
——加强民生权益司法保护。审结各类一审民事案件64645件,标的额175亿元。审结就业、医疗、教育、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19157件,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围绕服务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审结“三权分置”、征地补偿等案件747件,总结推广平度法院“无讼社区”、莱西法院“法助农兴”经验做法,维护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审结离婚和赡养、抚养、继承等案件14933件,维护婚姻家庭关系和谐稳定。审结涉军案件285件,服务保障军民融合发展,维护好部队正当权益和人民群众合法利益。
——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执结各类案件28995件,到位金额199.6亿元。在市委政法委支持下,将失信惩戒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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