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起源于欧美,是指农民家庭通过经营自有或租赁土地、山林、山地、水域,从事适度规模生产的农业经营形式。在我国,家庭农场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次提出“家庭农场”的概念,并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家庭农场的出现,既顺应了工业化、城镇化的发展趋势,又有利于破解“无人种地”与“无力种地”的矛盾;既坚持了农业家庭生产经营的特性,又通过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既是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的创新,也是发展现代农业的载体和方向。
一、发展现状
至2013年,我市共有各类家庭农场2033家(摸底标准为:种植业面积不少于30亩,生猪、牛、羊、蛋禽存栏分别在100头、10头、100只、5000只以上,渔业50亩以上),其中种植业681家,养殖业1158家,其他194家,分别占家庭农场总数的33.5%、57%和9.5%。全市家庭农场经营耕地面积6.51万亩,从事家庭农场劳动力总数7300余人,其中家庭成员5800余人,常年雇工1500余人。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经营效益显著。全市家庭农场常年经营收入5.67亿元,其中年收入10万元以下的1000家,占总数的49.2%,10—50万元的821家,占总数的40.4%,50万元以上的212家,占总数的10.4%。城固县2013年家庭农场经营收入1.87亿元,户年人均纯收入5.7万元,是该县当年人均纯收入的7.6倍。
(二)区域差异明显。在全市10县1区中,汉台、城固等6个平川县发展家庭农场1654家,多以种粮和养猪、鸡、牛为主,占到农场总数的81.3%。而宁强、佛坪等5个山区县由于地理位置偏远,耕地资源稀少,家庭农场发展相对缓慢,仅有379家,多以种植烤烟、果品、中药材、养羊等为主,只占总数的18.7%。
(三)能人效应突出。经调查,家庭农场发起途径主要有三种。一是一些头脑灵活、思维开阔的村组干部带头创办家庭农场,有效引导和带动群众投身发展;二是一些有实力、有眼光、有经验的外出务工人员敏锐看到发展家庭农场的有利机遇和前景,主动返乡寻找项目进行创业;三是一些常年在本地劳作,家庭劳力、资金充裕,懂经营、会管理、技能强的农户为了扩大生产规模和种类,在原有基础上自主创办家庭农场。
(四)发展势头较好。一是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有效改善生产条件,家庭农场基础设施日趋完善;二是运用农业机械和先进生产经营管理技术,积极推行标准化生产,促进了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农产品质量和效益明显提升。三是部分家庭农场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要成员,通过“订单”式生产、销售,与合作社进行利益联盟,实现了互促双赢。
二、困难问题
我市家庭农场尚处于发展起步阶段,存在着不少困难和问题。
一是重视程度不到位。有关方面对发展家庭农场重要性还缺乏足够的认识,尚未认识到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的主要载体,重视程度不够,也没有具有操作性的引导发展意见。作为家庭农场潜在发展对象的种养大户,普遍缺乏市场意识,满足于现状,缺乏组建家庭农场的积极性。
二是土地流转难度大。主要是部分农民以土地为最低生活保障的惜地思想严重,宁愿死守效益低下的土地也不愿流转;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造成农户间流转意向及合同达成率低;靠近城区或地段较好的土地流转价格逐年上涨,农户对土地预期收益期望过高,对家庭农场经营带来预期成本压力;农村人地不均问题突出,有些农地纠纷较多,社情复杂,互换调整难,影响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
三是指导服务未跟上。家庭农场的登记、认定、管理、扶持政策等还未明确,缺乏长远发展的规范性指导,尚处于自身实践摸索阶段。到目前为止,农业部门尚未正式认定一家家庭农场,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61家,仅占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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