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以及省、市、县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县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好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按照意识形态工作相关规定的要求,结合规划资源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以中央、省、市关于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系列文件精神为统领,坚持党管意识形态不动摇,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主导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分析研判工作,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目标责任,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为全县规划资源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精神动力、思想保证和舆论支持。
二、分析研判的主要内容
1.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相关科室以及下属各单位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情、思想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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