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员:不忘“一国两制”初心?切实维护基本法权威
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这是“一国两制”方针由构想变为现实进程中里程碑式的事件。30年星移斗转,香港基本法经历了实践的充分检验,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实践证明,这是一部能够为“一国两制”伟大事业提供根本保障的好法律,是香港保持繁荣稳定、继续向前迈进的基石,必须坚定不移地加以贯彻执行。
***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的体现,是特别行政区制度的法律渊源。基本法是根据宪法制定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实行的制度和政策,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法律化、制度化,为‘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提供了法律保障。”30年后的今天,回顾香港基本法制定、实施的不平凡历程,总结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实践的规律性认识与有益经验,对于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走样、不变形,继续推进基本法全面准确贯彻落实,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历史的经验昭示我们:必须牢牢把握“一国两制”的根本宗旨,把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和保持香港长期繁荣稳定两个方面有机统一起来,任何时候都不能偏废。“一国两制”的提出首先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国家统一,这是“一国两制”的初心和本源。牢固树立国家观念是香港基本法实施的核心要求,建立健全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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