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的通 知
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驻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
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19次召开会议,其中两次为中央开到县团级的电视电话会议。从会议组织情况看,各县(市、区)各单位总体能够按照中央、省、市有关要求,精心组织会务工作、切实维护会风会纪,充分展示出我市各级机关单位党员干部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奋发有为的工作态度。但仍有一些地方和单位存在政治站位不高、重视程度不够、会风散漫、会纪松懈等问题。省委办公厅3月9日、11日两次发文就违反会风会纪的典型问题提出严厉批评,表明了省委严肃会风会纪的鲜明态度。为进一步规范会议管理,严肃会风会纪,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扎实做好会前筹备。各县(市、区)会务人员应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确保第一时间接收运转市委、市政府会议通知,第一时间落实工作要求,按时上报参会人员信息和有关材料。因故不能按时上报的,应提前与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会议承办科室联系并说明情况。因故不能按要求参会的,应向会议召集人或会议主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请假。上报信息务必准确完整、字迹清晰、格式规范。上报前须经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审定,通过传真报送的须加盖部门印章。各县(市、区)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应分别明确1名主管领导和2名工作人员负责专用视频会议系统的服务保障工作,并报市专用通信局备案。每次会议前,会务人员应及时与线路服务保障人员联系,协同做好会前调测工作。
二、合理安排会场设置。会场内不得摆放矿泉水、花草绿植等物品,后方不得悬挂钟表、标语、字画、宣传版面等背景装饰和广告性文字、标识、图案。重要会议期间,全程实施手机信号屏蔽,窗帘一律关闭,避免自然光进入会场,适时调整会场灯光照度,避免过暗或过亮。涉密会议前,要组织保密部门对会场进行全面保密检查,消除失、泄密隐患。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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