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上海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的建议(全文3152字)

※背景情况※
  罕见病,顾名思义是指患病率相对较低的疾病,具有种类繁多、病情严重、临床路径复杂、需要长期甚至终身治疗等特点。由于研发生产企业较少,用于预防、治疗罕见病的药物被形象地称为“孤儿药”。孤儿药一般疗效显著,患者经合规治疗后通常可以投入正常的社会生活之中。然而,由于患者人数较少,且研发生产成本高昂,孤儿药的价格往往令罕见病患者望而却步。许多罕见病患者因无力承担高昂的的药物费用面临着放弃治疗、不规范治疗的困境。合规治疗的患者及其家庭也面临着巨大的经济与心理压力。提高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对于缓解患者和其家庭的压力以及帮助患者回归社会均有极大益处。由此可见,提高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对于患者本身、患者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具有重大意义。
※问题及分析※
  1、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现状
  由于我国人口基数较大,罕见病在中国其实并不“罕见”。据报道,截至2018年初,中国大陆约有近2000万名罕见病患者,疾病负担沉重。为了解决许多罕见病患者用不上药、用不起药的困境,近年来,在“健康中国2030”行动纲领的指导下,我国各地区各部门坚持以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核心,积极探索罕见病患者用药保障体系建设,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首先,为填补罕见病定义上的空缺,2018年5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五部门出台了《第一批罕见病目录》,收录121种疾病,旨在为罕见病保障体系建设的多个环节提供定义引导。在药品注册上市环节,自2015年以来,有关部门多次强调对创新孤儿药实行加速注册审批,使罕见病患者有药可用。2017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的意见》,规定罕见病治疗药品、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可提出减免临床试验的申请。2018年11月,国家药品审评中心发布40种临床急需药品名单,其中包括25种罕见病用药。名单纳入的药品可在提交相关材料后直接申请上市,并纳入专门通道进行审批。在罕见病基础研究及诊疗水平建设环节,我国各级卫生健康部门也一直在推进相关工作的展开。在国内顶尖医疗机构的牵头带领之下,我国部分地方已建起多学科罕见病诊疗中心,集聚多学科专家力量,为罕见病诊疗水平的提高打下了坚实基础。同时,包括北京、山东在内的省市也开始展开区域性的罕见病流行病学调研及病例注册登记工作,希望利用真实世界数据为罕见病相关的医疗卫生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在医保纳入与保障环节,随着医改不断深化,我国各级医保部门正逐渐从传统的“保基本、广覆盖”转向以价值为导向、以人民为中心的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思路。2017年,我国首次利用国家谈判机制,将治疗血友病及多发性硬化的两种孤儿药纳入国家医保目录之中。在地方层面,以青岛、浙江为代表的部分省市先行先试,对保障罕见病患者用药可及展开了积极探索。其中,青岛早在2005年便通过职工门诊大病保险纳入三种罕见病,并于2012年实行大病救助,纳入更多罕见病种,并对部分罕见病患者实施孤儿药特药救助。2017年,青岛实施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在原本大病救助体系的基础之上,将原先单一的财政筹资模式扩展至由医保、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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