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是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共同”这一关键词揭示了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动力,昭示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必由之路。中国各民族意义上的“共同”,是中国共产党立足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国情实际,始终秉持的基本立场。
早在1938年,毛泽东在阐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时就指出, “团结各民族为一体,共同对付日寇”是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重要任务,目的就是各民族共同建立统一的国家。由此,确立了中国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以“共同”为基石的伟大事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际颁布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就是中国各族人民“共同”意志在国家大法层面的集中体现。
在新中国的民族工作实践中,党和国家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和发展的“共同”理念深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在基本政治制度建设方面,指出我们采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是为了经过民族合作、民族互助,求得共同的发展、共同的繁荣;在文化建设方面,强调我国各民族不仅在过去共同创造了我国的历史文化,而且必将在我国社会主义民族新文化建设中显示巨大的创造才能。可以说,各民族的共同意志是中国共产党在民族理论阐释和民族政策实践中始终坚守的根本原则,并从中国历史脉络中阐释了各民族贯通古今、迈向未来的共同力量,即强调广袤的疆域是各民族共同开拓的,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是各民族共同发展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各民族共同缔造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统筹国内外两个大局的战略高度,对新时代民族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动了民族工作创新发展。如果说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的机理是“三个离不开”,那么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目标就是“一个民族也不能少”。这种“共同”理念,赋予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更加丰富的理论内涵和实践指导,开辟了新时代民族团结进步的新境界,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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