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和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社区居民党员队伍建设,逐步建立科学完善的社区居民党员积分管理量化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办实际,2018年特更新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员党性、发挥党员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履行义务、服务群众和发挥作用等情况进行量化考评,精细分类,全程积分,努力形成目标明确、操作规范、监督到位的社区居民党员管理新机制,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适用对象
党员积分管理在社区党员中开展,提倡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员中普遍开展。
对于年老体弱、长期患病、行动不便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党员,必须经党支部研究,报街道党工委同意,可不参加积分管理。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主要是党员履行党员基本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等情况。
(一)社区党员:重点考核是否正常参加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积极联系群众,在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中发挥带头作用。
(二)机关支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履行岗位基本职责,积极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环境整治、结对帮扶等志愿服务活动。
(三)流动党员,重点考核是否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按时缴纳党费、外出期间表现情况。
四、考核方法
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主要包括基本分、先锋分和扣分,三项分值相加为综合考评得分,具体标准见《XXX区党员积分管理考核办法项目表》(附后)。
(一)基本分:主要包括履行党员基本义务,正常参加组织生活,积极参加学习培训等情形。
(二)先锋分:主要包括积极服务群众,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等情形。
(三)扣分:主要包括不履行党员义务,违反组织纪律,违背社会公德等情形。
五、积分途径与积分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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