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案例1】某国有企业T分公司总经理、党组副书记黄某与部分班子成员口头商议决定,以发放加油卡方式给予全体中层干部燃油补助。2015年6月实行公车改革后,仍保留部分中层干部燃油补助。据统计,2014年至2017年8月,T分公司累计向20余名中层干部发放燃油补助37.2万元。此外,T分公司还为部分职工购买私家车保险,以限额报销发票的方式给予全体职工疗养补助,且部分职工报销的发票名不副实,存在重复发放个别职工未休假补贴等问题。
【案例2】W市总工会机关,共有干部职工9人。近年来,该总工会违规违纪发放的各项奖金、补助金额竟高达300万元。一年中不仅有季度奖、半年奖、年终目标奖等不同名目的奖金发放,还发放春节家属联谊活动会务费、超市购物卡、高档烟酒等。W市总工会利用职工食堂,虚列开支,制作假账,无论是周末、国庆、还是春节都天天“开伙”、天天“采购”,从中套取资金近20万元私分给干部职工。
分歧意见
上述案例的焦点是如何认定T分公司、W市总工会机关的违纪违法行为。
第一种意见认为:上述单位党组织构成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
第二种意见认为:T分公司党组构成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W市总工会机关党组织构成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并涉嫌构成《刑法》规定的私分国有资产罪。
X纪评析
笔者赞成第二种意见。
T分公司党组构成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或福利问题政策性强,敏感度高。相对于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等更带有个人享乐主义色彩的“四风”问题,违规发放津补贴行为往往更隐蔽,社会对此反映强烈。
案例1中,T分公司作为国有企业,给职工充值加油卡、给私家车买保险、为员工付疗养费,看上去是“为员工谋福利”,实际上是一种损害国家利益的违规违纪行为。其行为违反了党的纪律,构成《中国共产X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七条规定的“违反有关规定自定薪酬或者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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