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全文847字)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工作的通知
林资规〔202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内蒙古、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做好建设项目使用林地支持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保疫情防控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因疫情防控急需使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可以根据需要先行使用林地,并在疫情结束后6个月内补办使用林地审核手续。属于临时占用林地的,疫情结束后应当恢复林业生产条件,交还原林地使用者,不再办理使用林地审批手续。
二、支持重点建设项目使用林地
为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确保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对列入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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