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工作的评估意见
根据xx市人民法院自评、xx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复评,结合指导组督导指导掌握情况,现对xx市人民法院查纠整改环节提出如下评估意见。
一、“五看”情况
(一)自查自纠工作。先后23次组织学习“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坚持“七必谈”和“九必查”,组织全院123名干警开展三轮谈心谈话224人次,收到主动说明问题34条;开展三轮个人自查填报,填报率1xx%,问题填报率33.5%。自查出顽瘴痼疾问题45人123条,另有23人填报其他类问题。
(二)组织查纠工作。委托市场监管部门查询干警及其家属经商办企业信息236条,委托市税务部门查核323户次企业(个人)涉税信息,委托司法部门查询离任干部23人。排查审限变更案件332件,评查12234件减刑假释和5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清查32件涉诉信访案件,专项评查223件执行案件,交叉评查“同案不同判案件、再审改判维持一审案件”等45件,排查退休干部违规从事律师执业的问题线索5人3条。
(三)问题线索核查工作。建立6个工作专班和7类动态台帐。共收集各类问题线索123条,最终纳入线索台账34条,涉及干警32人。截止目前,纳入台账核查的22人34条问题线索,已办结34条,实现问题全部清零。其中,组织甄别核否12人18条,移交2人3条。查实43人236条,查否6人9条。
(四)顽瘴痼疾整治工作。制定“6+2”整治工作方案,整改六大顽瘴痼疾问题34条。其中违反“三个规定”3条,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12条,有案不立等问题2条,法官离任违规从事律师职业5条。自选整治问题12条,分别是违反审判纪律问题3条,违反执行纪律问题9条。为了扎紧制度的笼子,专门下发《通知》清理需修改、调整、废止的制度文件20件、议事协调机构文件19件。制定《防止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等问题的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建立《法官离任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实施意见》,将《关于干警定期轮岗交流的实施办法》等6项制度纳入新建制度范围。
(五)宽严政策落实情况。在“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基础上,突出快宽严处理实效。对事实清楚、问题轻微、影响不大的问题线索,快处结案13条19人。对主动说明问题、积极配合组织核查、认错态度好的干警,宽处结案23条56人。对涉嫌违纪违法、严重违法审判纪律、说明问题避重就轻、多次动员仍不说明真实问题的干警,严处2条4人。截止目前,已查实23条线索45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45人,面对面核实了结12人(含重复人次)。
二、特色亮点和经验做法
推出“24小时自助法院”。结合群众关注的12项重点问题,梳理形成办实事项目清单,明确措施和责任,设立“24小时自助法院”,通过诉讼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实行20分钟立案制承诺等十二条优化诉讼服务便民措施,着力减轻群众诉累,提高审判质效。1至5月,全市法院受理案件12334件,同比增加23.4%,结案123441件,同比增加61.8%,结案率67.4%,在全省排名第一。建立“1+3”线索核查机制。设立线索交办中心和三个核查小组。线索中心汇总各类线索,建立问题台帐,并分流到三个小组办理。三个小组分别负责对违反审判执行纪律问题线索的核查、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员额法官违纪违法线索核查、对其他工作人员违纪违法线索问题核查。同时,建立线索流转运行机制,制定《工作流程》,确保问题线索第一时间登记、第一时间流转、第一时间办理、第一时间反馈。“一中心、三小组”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实现了线索核查由“空转”到高质高效运转的稳步转变。
三、评估建议
经认真对照“五看”要求,评估认为:xx市人民法院在查纠整改环节自查自纠到位、组织查纠有力,线索核查及时、整治措施有效,“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落实到位,完成查纠整改环节各项目标任务。评估建议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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